三木集团收监管函:存在部分外贸业务收入不完全符合总额法确认条件、对外担保信披不完整等多项违规,三木集团最新消息,三木集团最新信息

《 三木集团 0006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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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木集团收监管函:存在部分外贸业务收入不完全符合总额法确认条件、对外担保信披不完整等多项违规
2024-01-02 13: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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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12月3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关于对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木集团”或“公司”)的监管函。监管函称,三木集团存在部分外贸业务收入不完全符合总额法确认条件、对外担保信息披露不完整等多项违规事实。

  ▲深交所监管函截图
  监管函称,经查明,三木集团存在以下违规事实:
  一是部分外贸业务收入不完全符合总额法确认条件。三木集团控股子公司福州轻工进出口有限公司部分自营出口、自营出口视同内销业务存在商品转让前未能完全控制相关商品,不完全符合按总额法确认收入的情形。三木集团未按净额法确认相关营业收入,虚增公司2020年、2021年、2022年营业收入1,767.67万元、3,843.10万元、11,618.85万元,分别占公司2020年、2021年、2022年营业收入的0.21%、0.45%、0.83%。
  二是部分房地产开发项目存在提前确认收入情形。三木集团全资子公司三木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项目“三木幸福里”存在于2021年12月提前确认3套不满足合同约定商品控制权转移条件的开发产品销售收入,虚增公司2021年营业收入352.23万元、营业成本386.71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10.85万元;虚减2021年末存货341.38万元、合同负债352.23万元、资产减值损失45.33万元;虚减2022年营业收入352.23万元、营业成本341.38万元、税金及附加10.85万元。
  三是部分已出租的存货、固定资产未转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第一,未将已出租存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三木集团2007年至2022年年报显示,存货包括已出租开发产品。经查,上述已出租开发产品均签订了租赁合同,承租人能够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上述出租开发产品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上述出租开发产品的使用。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出租开发产品账面价值为10,317.32万元。第二,未将已出租固定资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三木集团系三木大厦1层至6层、9层至17层、地下1层01-08车位的不动产所有权人。经查,三木大厦除已转入投资性房地产核算的4,946.53平方米不动产外,仍在固定资产核算的7,382.23平方米不动产(含地下车位)中有5,919.78平方米已处于出租状态。截至2022年末,上述固定资产账面原值3,068.75万元,累计折旧1,824.57万元,账面净值1,244.19万元。三木集团未将已出租存货、固定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未在各年末进行公允价值变动调整。
  四是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部分经营租赁业务收入。三木集团部分经营租赁业务未按权责发生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租赁收入,虚增公司2020年净利润60.91万元,虚减2021年、2022年净利润127.05万元、24.51万元。
  五是对外担保信息披露不完整。2022年11月16日,三木集团司披露《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其中仅披露三木集团全资子公司长沙三兆实业开发有限公司为三木集团全资子公司福建三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向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10,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的抵押担保,未披露三木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福建三木滨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为同一事项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
  监管函称,三木集团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1.4条、第2.1.1条的规定。
  深交所希望三木集团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吸取教训,并提醒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公开信息显示,三木集团主营业务为贸易、城市产业发展、经营性物业运营管理和创业投资。三木集团2023年前三季度实现营收103.29亿元,同比增长12.3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71.1万元,同比下降23.49%。
(文章来源:读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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