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林业资源第一股
永安林业(000663)披露公告称,公司决定正式停止生物质能循环利用项目投资建设,本次停止生物质能循环利用项目投资建设,可能会对公司定期报告带来一定的影响。
对此,深交所4月1日向
永安林业下发关注函,要求
永安林业详细说明公司决定停止生物质能循环利用项目投资建设的决策过程、决策依据和决策时间,公司是否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并向投资者充分提示风险;详细说明本次停止生物质能循环利用项目投资建设对公司定期报告带来的影响,是否会引发项目合同的相对方对公司追究违约责任,是否将导致公司2023年净利润较上年出现较大变动。
值得注意的是,针对该决策,
公司独立董事江斌、刘雪娇在审议相关议案时投出弃权票。 独立董事江斌表达了对项目停工后可能出现的风险,如合同相对方追究违约责任等的担忧。他认为:“公司在项目复核中,发现一些问题并做出停工决定,本人表示理解。但是项目停工本身也会造成项目的损失,比如是否会引发项目合同的相对方对公司追究违约责任等,目前无法判断停工对投资保护的力度,故投弃权票。”
而刘雪娇则指出,由于其任职前期内部人员调整及对项目前期论证情况不熟悉,难以准确评估当前停工决策的合理性。他表示:“生物质能项目前期论证时,本人尚未担任独立董事职位,对项目合规问题、可行性论证流程缺乏了解,前期参与的董事成员亦已全部轮换。本次项目停止的主要原因系其采购与实施流程中存在的缺陷,与前期项目评估流程是否合理合规等存在重大联系,本人因此无法在前后决策的因果关系上对其合理性进行有效判断。”
此外,深交所还要求负责公司审计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评估生物质能循环利用项目相关资产是否存在重大减值风险,同时通报2023年年报审计进度,确保有足够的时间来保证年报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以及关键审计程序得到充分执行。
据悉,截至今年1月初,
永安林业在生物质能循环利用项目上已投入建设资金5.44亿元,主要为购买土地支出、工程建设支出、设备采购及预付款和项目其他前期费用。
在1月初的公告当中,
永安林业曾表示:“目前各项目仍在建设期内,不产生经济效益,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业绩产生重大影响。预计项目暂缓建设时间不超过2个月。”
(文章来源:读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