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达海IPO:关联方披露完整性存疑、关联应收款数据或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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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达海IPO:关联方披露完整性存疑、关联应收款数据或不合理
2022-09-30 11:42:00
中宏网股票频道9月30日电证监会网站显示,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通达海或发行人)9月16日已提交了创业板首发的注册稿,拟募资100000.00万元分别用于智能化司法办案平台升级建设项目、智能化司法服务平台升级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在企业IPO中,关联交易一直为审核重点之一,其中大致可包括(1)涉及关联方的认定是否合规,披露是否完整,是否存在隐瞒关联方的情况。(2)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定价的公允性、决策程序的合规性。(3)是否存在关联关系非关联化情况。(4)拟采取的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是否有效可行。
  而在通达海的供应商中,存在年报电话与发行人关联方实控人统一控制下企业电话完全相同的情形。这些企业究竟是不是发行人关联方或值得探究。
  年报电话相同的供应商
  据申报材料,享云科技(北京享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为通达海2018年和2019年度第一大供应商,同期通达海对享云科技的采购额分别为272.74万元、328.43万元,占发行人年度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47%、8.16%。
1.png图片来源:发行人申报材料
  工商信息显示,享云科技成立于2016年9月,股东分别为林雄、高坡和杜立涛,持股比分别为54.50%、30%、15.50%。据享云科技2021年年报,该企业联系电话为15600781507。
2.png图片来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而据成立于2021年1月的北京行声远启航科技中心(有限合伙)2021年报信息,该企业联系电话也为15600781507,与享云科技2021年报联系电话完全相同。
3.png图片来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需要注意的是,股权穿透显示,北京行声远启航科技中心(有限合伙)持股比75%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周丽君,同时为通达海持股比19.90%的企业江苏行声远(江苏行声远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周丽君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江苏行声远股份达37.62%,为实际控制人。
  另外据问询函内容,2020年度,通达海直接持股比60%的子公司江苏诉服达(江苏诉服达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向辽宁速服达(辽宁速服达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江苏诉服达持股比20%)采购了两笔智能材料收转柜及相关配套设备。辽宁速服达向苏州德启(苏州德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采购智能材料收转柜及相关配套设备后,江苏诉服达再整体向辽宁速服达采购打包产品服务。
4.png图片来源:发行人问询函回复稿
  据苏州德启2016年至2021年年报信息,该企业联系电话为0512-65902166.而苏州呈诉云(苏州呈诉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和2019年报显示,其联系电话也为0512-65902166,与苏州德启的企业联系电话完全相同。需要指出的是,苏州呈诉云的实控人周丽君同时也为发行人持股比19.90%的企业江苏行声远实际控制人。
5.png6.png图片来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对于享云科技和苏州德启是否应属于关联企业,通达海对此未予回应。
  关联应收账款勾稽性之疑
  作为通达海关联企业,辽宁速服达成立于2019年7月。招股书披露,2019年通达海对辽宁速服达产生的销售收入为4.25万元,产生的采购支出为242.48万元。
7.png图片来源:发行人申报材料
  需要指出的是,截至2019年末,通达海与辽宁速服达之间的关联应收账款余额为4.50万元,关联应付款余额为197.40万元。而2019年7月至12月之间,发行人三次向辽宁速服达拆借资金累计就达67.50万元,直至2020年1月22日方归还。
8.png图片来源:发行人申报材料
  显然,发行人2019年度对辽宁速服达的应收账款不仅未体现对辽宁速服达的拆借资金,且应收款金额也大于销售金额。若说所拆借出的资金抵扣了部分采购金额,则拆借资金归还时间不应为2020年1月22日。关于2019年度对辽宁速服达应收账款余额及预付账款余额的勾稽合理性是否存在不合理的情形,通达海也未回应。
  作为一家专注于为法院等客户提供电子政务领域信息化建设的综合服务提供商,通达海2019年至2021年实现的营收分别为24474.43万元、33671.88万元和45023.47万元,净利润分别为4317.02万元、7818.48万元和9881.47万元,且研发投入所占营收的比例达23.62%、21.04%、20.22%,远超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但需要指出的是,截至目前,通达海仅有“一种三层应用基础平台系统”1项发明专利,且申请于2012年10月。而与之对应的是,据公开报道通达海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体验较差,被戏称为“谜一样的系统”。尽管通达海拥有远优于同行业的客户资源,但随着《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的深入落实,“谁采购、谁负责”原则的逐步执行,未来的经营中,通达海产品能否继续占领同样的市场份额或未可知。
(文章来源:中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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