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龙净收监管工作函 前交易方未经同意质押股权转让款15.34亿 公司以涉嫌违反合同约定恶意逃避债务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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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龙净收监管工作函 前交易方未经同意质押股权转让款15.34亿 公司以涉嫌违反合同约定恶意逃避债务报案
2022-11-22 00: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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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龙净11月21日收到上交所监管工作函,涉及公司信息披露有关事项。

  当日,该公司披露,公司原计划拟向武汉天盈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盈投资”)收购其持有的华泰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保险”)157,789,096股份(股份比例3.9235%,以下简称“标的股份”),收购总价为141,177.06万元。公司已根据协议向天盈投资支付了141,177.06万元股权转让款。鉴于标的股份转让协议签定后较长时间没有取得监管部门批复并进行股份过户登记,考虑到外部环境变化及公司投资策略调整,经公司与天盈投资协商,双方终止此次交易,解除此前签署的股份转让相关协议。
  天盈投资除应向公司退还已收取的全部股权转让款之外,并就解除协议事宜再向公司支付13609.31万元。双方约定天盈投资应当在标的股份对外出售并过户完成、收到股权转让款后且可支配使用的两个工作日内向ST龙净退还总计154,786.37万元款项,并约定ST龙净对其收取交易价款的银行账户进行共同监管。
  2022年11月18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同意并公示了该股权向其他方转让的事项。之后公司得知天盈投资在未告知ST龙净的情况下于2022年9月30日将应支付给ST龙净的标的股份转让尾款共计153,444.75万元质押给湖北宏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泰集团”)。
  鉴于天盈投资与ST龙净签署的协议已明确约定,天盈投资收取股权转让款项的银行账户应接受ST龙净共管,并在收到款项后向ST龙净支付154,786.37万元,即天盈投资转让标的股份转让尾款的归属权实质属于ST龙净。天盈投资在与ST龙净就股权转让款安排已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未经ST龙净同意将股权转让款质押给宏泰集团,涉嫌违反合同约定恶意逃避债务,公司已向公安机关报案。
  公司获悉该事项后,第一时间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工作,并已发函要求标的股份受让方暂停向宏泰集团支付相关股权转让款。公司将采取一系列必要的法律措施全力保障公司利益不受损失。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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