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进一步明确“实质性运营”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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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进一步明确“实质性运营”相关标准
2023-02-15 14:41:00
国家税务总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税务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财政局等部门14日联合发布《关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符合条件的产业企业实质性运营有关问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就合作区符合条件的产业企业实质性运营有关问题进行明确。这是进一步落实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税收优惠政策的配套措施,也是助力实施合作区“三大工程”,推动合作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根据通知,企业要享受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除了主营业务要符合《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版)》之外,另一个必要条件就是进行实质性运营,可以概括为“四个在”,即生产经营在合作区、人员在合作区、账务在合作区、财产在合作区。
  《公告》对实质性运营的具体事项予以明确,让企业吃下“定心丸”,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有了更加明确的标准、扎根合作区发展有了更加稳定的预期。此外,《公告》还充分考虑合作区特殊区位和境内外人才流动高度便利化的实际情况,让政策执行更加科学合理。
  在维护市场主体权益方面,《公告》体现了“包容审慎监管”原则,提出享受优惠政策企业的实质性运营,采取“自行判定、申报承诺、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管理方式。遇到难以界定的情况,将通过企业实质性运营判定工作机制研究确定,维护合法经营市场主体权益。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税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税务部门将结合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落实好实质性运营相关工作,一方面促进澳资企业及其他境内外优质企业在合作区扎根、成长,另一方面帮助市场主体更加公平、便捷地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营造合作区公平、公开、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据统计,2022年实际经营地在合作区的企业同比增长39%,月均新增涉税市场主体约400户,其中四大产业新登记总企业户数占比77.38%。
(文章来源:新华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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