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加强财会监督 对“看门人”是寄望更是督促和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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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加强财会监督 对“看门人”是寄望更是督促和警示
2023-02-16 21:22:00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提出到2025年要构建起财政部门主责监督、有关部门依责监督、各单位内部监督、相关中介机构执业监督、行业协会自律监督的财会监督体系等目标。
  《意见》的出台不是传统意义的财政监督、财务监督和会计监督的简单加总,而是三者的有机融合和凝练升华,是涵盖了财政、财务、会计监督在内的一种全覆盖的监督行为。
  财政部相关负责人日前就《意见》进行了解读,其中特别提到了部分中介机构“看门人”职责失守问题。“看门人”包括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税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构等。《意见》的出台,既对“看门人”提出了寄望,同时也督促其加强自律。
  首先是寄望。在上述监督体系建设中,中介机构执业监督是其中一个方面。《意见》要求,相关中介机构要严格依法履行审计鉴证、资产评估、税收服务、会计服务等职责,确保独立、客观、公正、规范执业。这些方面在整个社会经济运行中都是很重要的环节,没有这些机构的介入,许多经济活动就难以顺畅运行。
  其次要看到警示。当前存在着部分中介机构职责失守,造成会计信息失真、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等诸多问题。
  今年以来,已经有6家面临退市风险的上市公司被查出财务造假,上市公司在财务上造假,没有相关中介结构的“鼎力协助”肯定无法实现。在资本市场上如此,在包括地方财政、地方债务等方面是否也存在类似的情况?上述财政部相关负责人指出,有些情况已经严重违反国家财经纪律,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亟须强化监督和治理规范。
  对中介机构来说,独立、客观、公正、规范执业是基本要求。但无论如何强调中介机构要加强对执业质量的把控、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要建立内部风险防控机制、提升内部管理水平等,也很难避免利益驱使下的各种造假行为的发生。
  依法严厉打击可以起到震慑作用。今后要坚持“强穿透、堵漏洞、用重典、正风气”,从严从重查处影响恶劣的财务舞弊、会计造假案件,强化对相关责任人的追责问责。如果“看门人”成为了“引路人”,那带来的结果必将是“门”和“路”都没有的局面。
  在整个财会监督体系完善建设的过程中,中介机构是实施监督的重要主体,同时也是“被监督”的重要主体。《意见》提出,要建立起各类监督主体横向协同,中央与地方纵向联动,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工作机制。要进一步加大对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执业质量的监督力度。这是一个综合体系,也是一个相互监督的体系。
  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处罚力度,大幅提高违法违规成本,推动实施联合惩戒,依法依规开展追责问责,这也是加强财会监督体系建设的重要方向。
  其三是要持续加强法治建设。当前,财会监督工作之所以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重要原因就在于法治建设需要健全。今后,要进一步健全财会监督法律法规制度,及时推动修订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资产评估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
  总之,《意见》规定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坚持问题导向,要求针对重点领域多发、高发、易发问题和突出矛盾,分类别、分阶段精准施策,提升监督效能。在监督体系建设中,中介机构是“看门人”,更是被监督的对象。《意见》是对中介机构寄望,更是督促,甚至是警示。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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