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商协会发布企业资产证券化基础性制度 “双轮驱动”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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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商协会发布企业资产证券化基础性制度 “双轮驱动”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2023-03-17 00:01:00
3月16日,交易商协会发布《银行间债券市场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规则》(下称《规则》)及《银行间债券市场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信息披露指引》(下称《指引》),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银行间市场于2012年首次推出资产支持票据,并于2017年发布《非金融企业资产支持票据指引》。据了解,上述两份文件是交易商协会在广泛调研并充分吸收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组织市场成员对《非金融企业资产支持票据指引》进行了修订并更名而成,其中《指引》为《规则》配套制定的文件。
  交易商协会表示,本次制度发布后,银行间市场初步搭建起以注册制理念为总纲,“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企业资产证券化规则体系,制度架构系统完整,制度内容清晰明确,为构建多层次、多元化的企业融资体系打下良好基础。
  “《规则》和《指引》将有助于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要求,明确业务审核标准,全面构建规则制度体系,此举既是对银行间债券市场资产证券化业务发展十余年的经验提炼,亦是一项提升银行间债券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重要举措。”建设银行投资银行部总经理钱理红表示。
  一位市场人士进一步表示,交易商协会此举旨在深化“公司信用类债券+企业资产支持证券”双轮驱动发展战略,即在推动公司信用类债券改革开放高质量发展的同时,大力推动银行间债券市场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量质双升,充分发挥企业资产证券化在促进资本形成、畅通国民经济循环、推动经济转型和结构调整中的独特功能,通过优势互补、双向发力,拓宽直接融资渠道,着力构建多层次、多元化的企业融资体系。
  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末,资产支持票据(ABN)、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CP)等银行间市场企业资产支持证券累计发行超2.10万亿元,存量规模9000亿元,累计支持超过35000家小微企业。
  四方面优化完善
  交易商协会介绍称,此次发布的《规则》和《指引》属于企业资产证券化基础性制度,遵循规范与发展并重理念。《规则》强调“真实出售、破产隔离”原则,旨在拓宽规制对象范围、丰富参与机构类型、提升注册发行便利,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引导相关主体归位尽责。《指引》对标“简单、透明、可比”国际标准,重视发挥市场化约束作用,通过信息披露加强引导与规范,推动市场回归资产信用本源。
  一位市场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解读称,《规则》重点从四个方面进行了优化完善:
  一是将产品指引升级为业务规则,涵盖ABN、ABCP、类REITs等产品,并覆盖注册、发行、存续期全环节,明确存续期管理机构角色及职责。
  二是建立分层次的信息披露机制,提升信息披露及时性、有效性,规范各参与机构权利义务,强化主体责任和履职意识。
  三是完善投资者保护安排,细化持有人会议召开、表决、回避等相关要求,强化投资人权益保护。
  四是优化业务流程,明确豁免备案情形,完善主承销团机制,拓宽参与机构类型,提升注册发行便利性,充分激发市场活力。
  浦发银行投资银行部(绿色金融部)总经理刘凌表示,《规则》和《指引》的发布,进一步提升了企业资产证券化的标准化、规范化和便利化,是助推资产证券化发展行稳致远的重要基石,也是积极响应市场诉求、丰富模式与引领创新、进一步释放市场活力的重大举措。
  “此次规则和指引体系完整、涵盖全面,具有机构类型丰富,职责边界清晰、信息披露完善、投资人权益保护强化,业务流程优化便利等显著特征,为调动和释放市场积极性,激发创新活力,全面助力盘活存量资产、服务实体经济,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积极贡献。”刘凌认为。
  中金公司投资银行部资产证券化业务负责人、董事总经理贾舟祺认为,新规则明确了银行间债券市场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的类型和基础资产要求,优化了项目注册及发行流程,压实了存续期管理机构以及相关中介机构在基础资产监控、现金流跟踪、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工作职责,提升了投资者保护机制。新规则的施行,将有利于促进参与机构在有效管理风险的前提下开展金融创新,推动多层次债券市场发展,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响应市场各方需求
  《规则》明确,企业资产支持证券包括资产支持票据、资产支持商业票据以及交易商协会认可的其他证券化融资工具。基础资产是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权属明确,可以依法转让,能够产生持续稳定、独立、可预测的现金流且可特定化的财产、财产权利或财产和财产权利的组合。形成基础资产的交易基础应当真实,交易对价应当公允。基础资产可以是基础设施、商业物业等不动产财产或相关财产权利等,以及企业应收账款、租赁债权、信托受益权等财产权利。
  对于中介机构,《规则》明确,包括但不限于承销机构、资产服务机构、资金监管机构、资金保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信用评级机构、现金流预测机构、资产评估机构、信用增进机构等为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交易、存续期管理提供中介服务的专业机构。
  “修订的文件进一步夯实了银行间债券市场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制度基础,响应了市场各方需求,对ABN、ABCP等业务开展提供了制度依据,将推动业务更标准、更规范地开展,同时与债务融资工具的要求进一步衔接,取消发行ABN强制评级相关要求,且进一步细化信息披露及存续期管理要求,明确各环节责任主体,完善投资者保护机制,满足ABN投资人诉求,将推动银行间融资市场进一步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平安资产管理公司信评研究董事总经理孙海容认为。
  上海国际信托资产证券化总部结构化投资部副总经理郭佳霖表示,《规则》和《指引》的发布对银行间市场企业资产证券化的长效发展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信托业务“三分类”即将落地,规则和指引的发布,势必更好地指导信托公司建设和提高证券化受托服务能力,坚守合规底线,摒弃“通道思维”,强化受托服务意识,助推银行间市场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高质量发展。
  交易商协会还对过渡期相关工作安排进行了明确,如,2023年8月31日24:00前发行的项目,发起机构、特定目的载体管理机构、承担存续期管理的机构应按照《规则》《指引》及交易商协会相关自律规则,开展存续期工作;增信机构、资产服务机构等中介机构仍按照原注册发行文件约定开展存续期工作。
  “下一步,将持续开展产品、制度、机制创新,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的规则体系,推动银行间市场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持。”交易商协会表示。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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