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推动完善六项阶段性税费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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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推动完善六项阶段性税费优惠政策
2023-04-01 18:04:00
去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2023年宏观经济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按照“该延续的延续、该优化的优化”的要求,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完善税费优惠政策,增强政策的精准性、针对性,着力纾解企业困难,提升政策效能。
  3月31日,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财政部副部长朱忠明表示,税费优惠政策既要助企纾困,对稳定宏观经济有一定支持力度,又要考虑财政可持续,并与财税体制改革相衔接。
  “对实施效果明显、满足当前经济发展中企业实际需求的政策,继续实施,避免政策断档和急转弯。对不适应形势变化、政策间不协调不衔接的政策,进行优化调整,提高精准性和有效性,更好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朱忠明介绍。
  此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延续和优化实施部分阶段性税费优惠政策。其中包括:将符合条件行业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的政策,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减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的所得税政策,实施至2024年底;将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延续实施至2024年底以及将煤炭的进口零关税政策延续实施至2023年底等六项政策。
  根据测算,延续和优化的六项阶段性税费优惠政策,预计每年能为企业和市场主体减负4800多亿元。
  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王道树介绍,3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到期税费优惠政策接续安排,这对激发市场活力、稳定市场预期、提振市场信心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经营报》记者了解到,前期税务部门曾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听取企业和专家的意见,认真开展测算,研究提出政策延续和优化完善的建议。
  在广泛征集纳税人缴费人意见建议的基础之上,税务部门于3月29日发布了有关政策的即问即答口径,努力提高税费政策的确定性和政策执行的一致性。
  王道树表示,为抓好税费优惠政策的落地实施,税务总局和各省税务局在前期预备工作基础之上,抓紧时间完成税务征管信息系统升级上线,从4月1日开始,纳税人缴费人即可通过征管信息系统办理相关税费优惠。
  “此外,通过精简和改造税费办理流程,及时调整和优化电子税务局功能,税务部门实现了办理事项提示提醒、数据自动预填服务,这让纳税人更快更便捷地享受到税费优惠政策,并确保相关税费优惠政策的精准落地。”王道树说,
  以延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为例,作为优化完善税费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降费率政策有利于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促进就业稳定。
  3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延续实施至2024年底。为落实国务院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制定了《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并于3月29日印发实施。
  据悉,自2015年起,我国失业保险费率实现“三降五延”,总费率由3%降至1%,其中2018年起工伤保险开始降费,费率按照可支付月数的情况降低一定比例。此次两个险种按照延续实施的政策安排,由原来的延续12个月延长为延续20个月。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失业保险司司长桂桢介绍,此次延续实施降费率预计年均减负1800亿元,不分企业性质、不分行业,包括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在内的各类市场主体将普遍受益。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通知也明确要求各地要加强失业、工伤保险基金运行分析,平衡好降费率与保发放之间的关系。“后续我们既要落实降费率政策,也要确保失业人员、工伤人员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同时将加强跟踪问效,持续关注政策实施效果。”桂桢说。
  为确保政策实施效果,下一步税务总局将专门针对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推出一批便利化办税缴费举措,给广大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更加贴心的服务。“同时我们也将持续健全快速响应机制,进一步完善统计核算体系,持续深化调查研究,加强政策效应评估,进一步研究提出优化政策的建议,推动经济运行持续整体向好。”王道树表示。
  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财政部表示,将按照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的要求,坚持稳中求进、统筹兼顾、注重实效的原则,综合考虑经济结构调整和助企纾困的需要,围绕制造业的高质量发展、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等,研究强化政策供给,助力实现经济运行整体好转。
(文章来源:中国经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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