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财报存虚假记载、重大遗漏 ST宏图及实控人、董监高等收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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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财报存虚假记载、重大遗漏 ST宏图及实控人、董监高等收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2023-04-19 13:44:00
ST宏图4月1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依据《证券法》,对公司控股股东三胞集团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四百万元的罚款;对控股股东三胞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袁亚非给予警告,并处以二百万元的罚款;对时任宏图高科监事会主席、三胞集团副总裁檀加敏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万元罚款。对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二百万元的罚款;对时任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廖帆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万元的罚款;对时任财务总监钱南、时任财务总监李国龙、时任董秘许娜、时任宏图三胞财务管理部副总经理暨总经理刘正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六十万元的罚款;对时任独立董事王家琪、李浩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五十万元的罚款。
  依据2005年《证券法》,对相关责任人杨怀珍、檀加敏、宋荣荣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二十五万元罚款;对杨帆、仪垂林、辛克侠、邹衍、施长云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二十万元罚款;对李旻、鄢克亚、苏文兵、林辉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十万元罚款。
  袁亚非作为控股股东三胞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在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中居于核心地位,组织、领导、策划涉案违法行为;檀加敏作为控股股东三胞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上市公司监事会主席,接受指示,组织、策划、实施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涉案违法行为的发生与其职责、具体实施行为直接相关,与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发生具有紧密联系;杨怀珍作为控股股东三胞集团有限公司总裁,上市公司董事长,知悉、参与、实施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宋荣荣作为上市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接受指示,组织、策划、实施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涉案违法行为的发生与其职责、具体实施行为直接相关,与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发生具有紧密联系,上述四人违法情节严重。证监会拟决定:对袁亚非采取十年市场禁入措施,对檀加敏采取五年市场禁入措施;对杨怀珍、宋荣荣分别采取三年市场禁入措施。
  经查,2017年至2018年,宏图高科通过宏图三胞高科技术有限公司及其32家子公司、3家分公司与三胞集团安排设立、借用并控制的,交由宏图三胞管理的南京龙昀电脑有限公司等18家公司虚构购销业务,虚增收入和利润,导致2017年和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宏图高科2017年至2021年财务报表虚减负债金额,存在虚假记载。此外,宏图高科2017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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