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扎稳打!企业债发行审核划转启动 首批最快下周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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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扎稳打!企业债发行审核划转启动 首批最快下周注册
2023-04-23 16:05:00
企业债发行审核职责划转正式启动。
  4月21日,证监会、发改委联合发布公告,明确企业债发行审核职责划转设置过渡期6个月。在过渡期内,以“三不变、两调整”保持市场的稳定和连续性,服务好稳增长大局。《证券日报》记者从接近监管部门人士获悉,首批企业债最快有望下周获注册。
  “设置6个月的过渡期,有助于新旧政策的有序衔接和平稳过渡,同时保持市场稳定,提高监管效能和压实责任。”中信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明明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三不变、两调整”的安排,有利于加强对企业债市场的监管和风险防控,提高市场的透明度和规范性,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企业债市场的健康发展。
  拿稳“交接棒”
  完善制度保障
  企业债作为我国历史最为悠久的信用债,发行期限以5年-7年中长期为主,是企业筹集中长期资金的重要工具,在服务实体经济和支持国家战略实施、重大项目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另外,企业债违约率极低,颇受投资者欢迎。权威数据显示,目前,存量企业债券共2900余只,存量规模约3.98万亿元(含铁道债1.88万亿元)。
  2020年3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将企业债纳入《证券法》规制范围,明确实施发行注册制。目前企业债与公司债在发行人结构、投资者结构、信息披露、发行条件等方面已大致趋同。
  “近年来,随着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证券法律法规的完善和修订,有必要将企业债券发行审核职责划转至证监会,以更好地发挥证监会的监管职能,保护债券市场的良性发展。”明明表示。
  今年3月份发布的《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明确,企业债券发行审核职责由发改委划入证监会,证监会统一负责公司(企业)债券发行审核工作。
  “改革方案审议通过以来,证监会和发改委就抓紧组织研究,无缝对接,本着更好服务实体经济、更好支持企业发展的原则,先设置过渡期,对过渡期工作作出安排,尽快启动企业债券发行审核职责划转相关工作,让企业债券运转起来,稳定市场预期。”接近监管部门人士告诉记者。
  “设置过渡期有利于企业债券发行审核职责划转工作的有序衔接和平稳过渡。”东莞证券债务融资总部赵玉杰对记者表示,“企业债是城投公司重要的融资工具,没有缓冲直接取消或者直接对审核标准进行大刀阔斧改革,可能会影响城投公司的融资节奏。3月份以来,企业债暂停受理,过渡期的安排,既可以让监管机构有足够的时间细化、优化新的实施细则,又可以维持企业债平稳运行,让市场各参与方充分吸收理解政策变动的影响,服务好稳增长大局。”
  企业债和公司债管理存在差别,制度规则调整需要时间。上述接近监管部门人士表示,过渡期内,监管部门将按照国家机构改革部署的“统一公司(企业)债券发行审核工作”的要求,坚持制度先行、规则导向,抓紧修订完善企业债相关制度规则体系,为依法履行职责提供制度保障。
  降低改革影响
  稳定市场预期
  实施注册制以来,企业债发行形成了“1家受理、2家审核、集中注册”的管理体制,即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结算”)负责统一受理,中央结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分别负责审核,发改委负责注册。二级市场上,企业债在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债券市场交易,在中央结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托管。
  过渡期内,企业债发行上市交易“三不变、两调整”。“三不变”即一是审核机构不变,证监会继续指定中央结算公司负责受理工作,指定中央结算公司、交易商协会负责审核工作;二是审核标准不变,公告明确,公开发行企业债券的发行条件、信息披露及申报文件格式内容、报送方式等事项,按照现有企业债券相关规定执行;三是托管交易市场不变。公告指出,企业债券仍在中央结算公司、中国结算公司登记托管,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所债券市场挂牌交易。
  “‘三不变’有利于保持市场的稳定和连续性,避免工作转移过程中出现的不必要的混乱和延误,为企业债券市场平稳运行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保障。”明明表示。
  赵玉杰表示,“三不变”尽可能减少对已经准备申报或者已经申报的企业债发行人的影响,降低改革对各市场参与主体带来的不确定性影响。
  “两调整”即企业债注册机构调整为证监会;企业债监管和风险防控职责,由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等机构依法履行。
  整体来看,“三不变、两调整”有助于实现企业债发行审核职责平稳、有序交接,理顺债券市场管理体系,更好发挥资本市场监管功能。
  债市统一监管再迈步
  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公告明确压实债券发行人和相关机构责任。明明表示,此次划转中,债券发行人、中介机构以及相关市场主体的责任被进一步压实,有利于构建健康、稳定、透明的债券市场生态,提高市场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实践中,证监会和发改委对于债券申报和存续期管理的监管标准各有差异,这对发行人和各中介机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赵玉杰表示,尤其是,公告中提及“债券发行人应当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值得企业债各参与人的关注。
  近年来,债券市场统一监管深入推进。目前,债券市场在信用评级、执法、信息披露、违约处置、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对外开放等各环节已实现“统一”。未来,随着企业债发行审核职责划转完毕,债券市场统一监管再跨一大步。
  市场人士表示,企业债和公司债发行审核统一由证监会负责,有助于推动企业债与公司债协同发展,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强化债券市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功能,更好助力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全力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构建新发展格局。
  明明表示,将企业债券的审核、发行、监管等工作统一交由证监会负责,更好地发挥证监会的职能作用,加强对企业债券市场的监管和风险防控,进一步维护市场秩序和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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