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执行统一授信等违法行为 渤海银行大连分行被罚款330万元

最新信息

未执行统一授信等违法行为 渤海银行大连分行被罚款330万元
2023-05-09 10:07:00
K图 09668_0
  5月8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发布了7张罚单,剑指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及其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未执行统一授信;通过发放新授信业务掩盖资产质量,五级分类未准确反映信贷资产风险状况;贷后管理不到位;授信业务内部控制流程欠缺;接受未经董事会备案的财务公司股权质押。
  宋晓沛对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未能执行统一授信、通过发放新授信业务掩盖资产质量,五级分类未准确反映信贷资产风险状况、贷后管理不到位、授信业务内部控制流程欠缺等违规行为承担主要管理责任;徐薇、于慧、刘敏对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未能执行统一授信违规行为中承担经办责任;马宏涛对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未能执行统一授信违规行为中承担业务申报流程审批人责任;侯高冉对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未能执行统一授信的违规行为承担直接管理人责任。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责令改正,罚款合计三百三十万元;对宋晓沛、马宏涛、侯高冉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二十万元;对徐薇、于慧、刘敏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天眼查显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前三大股东为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股数量占已发行普通股比例9.4939%)、中海集团投资有限公司(直接持股数量占已发行普通股比例11.121%)、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股数量占已发行普通股比例9.4939%)。
  同年3月13日,渤海银行因违反存款准备金管理规定等12项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人民银行基于警告,并处罚款1589.486898万元。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免责申明: 本站部分内容转载自国内知名媒体,如有侵权请联系客服删除。

未执行统一授信等违法行为 渤海银行大连分行被罚款330万元

sitemap.xml sitemap2.xml sitemap3.xml sitemap4.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