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及时披露承诺事项及具体履行情况 春兴精工及实控人收江苏证监局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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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及时披露承诺事项及具体履行情况 春兴精工及实控人收江苏证监局警示函
2023-05-29 19: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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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9日,春兴精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孙洁晓收江苏证监局警示函。公司未在2016年至2020年定期报告中披露与实际控制人孙洁晓相关的承诺事项及具体履行情况,孙洁晓在公司自2016年4月开始与普创天信开展保理业务时承诺,若普创天信到期无法归还欠款,则由孙洁晓以自有资金偿还保理欠款。公司直至2021年4月,孙洁晓履行了上述承诺后,才在2021年年度报告中进行信息披露,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充分。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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