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众思壮收年报问询函 要求说明连续4年净利润亏损原因 及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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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众思壮收年报问询函 要求说明连续4年净利润亏损原因 及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023-05-29 2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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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众思壮5月29日收到深交所年报问询函,5月1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字〔2023〕35号),认定公司2017年至2020年累计虚增收入15.81亿元,累计虚增成本11.78亿元,虚增利润总额5.21亿元,公司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深交所要求公司尽快核实《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涉及事项对公司前期已披露财务报告的影响,如涉及对前期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及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要求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第五条的要求,核查相关会计差错更正是否具有广泛性影响或导致公司相关年度盈亏性质发生改变,是否需对更正后财务报表进行全面审计并出具新的审计报告,

  结合主要产品销量及价格变化、营业成本、期间费用的发生额及变动情况、各项资产减值等情况,分析说明公司连续4年净利润亏损的原因,并结合主营业务盈利能力、资产结构、偿债能力等,说明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深交所要求公司结合主要业务的销售模式、收入确认政策、结算方式等,说明公司在营业收入下降的情况下,应收账款余额增长的原因,并说明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账龄、信用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明显差异,应收账款规模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连续多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值。2022年末,公司流动比率为0.98,速动比率为0.77。深交所要求公司结合现金流情况、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债务状况、融资成本、未来融资计划和安排等,分析说明公司短期偿债能力,并充分提示可能面临的流动性风险及具体应对措施。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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