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乌干达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6月1日起互认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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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乌干达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6月1日起互认实施
2023-05-31 16:31:00
据海关总署网站消息,2021年5月,中国与乌干达两国海关正式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乌干达共和国税务署关于中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制度与乌干达税务署AEO制度互认的安排》,决定自2023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根据《互认安排》规定,中乌双方相互认可对方的“经认证的经营者”(Authorized Economic Operator,简称“AEO”),为进口自对方AEO企业的货物提供通关便利:适用较低的单证审核率;适用较低的查验率;对需要实货检查的货物给予优先查验;指定海关联络员,负责沟通处理AEO企业在通关中遇到的问题;在国际贸易中断并恢复后优先通关等。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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