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起 一批新规开始施行
2023-06-01 00:00:00
6月新规来了,一批新规将开始施行,涉及婚姻登记、未成年人保护、工商业用电等方面。
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将增至21个省份
据民政部消息,按照国务院授权,自6月1日起,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将扩大到21个省份。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的省份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陕西、宁夏等21个省(区、市)。
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从严惩处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强奸、猥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6月1日起施行。明确了猥亵致使儿童轻伤、自残的,或者对猥亵过程制作视频,以此胁迫对被害人实施猥亵的,应当加重处罚。
给个人信息“上好锁”安全出境更放心
《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办法》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保护个人信息权益,规范个人信息出境活动。
明确通过订立标准合同的方式开展个人信息出境活动,应当坚持自主缔约与备案管理相结合、保护权益与防范风险相结合,保障个人信息跨境安全、自由流动。个人信息处理者通过订立标准合同的方式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情形:非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处理个人信息不满100万人的、自上年1月1日起累计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不满10万人的、自上年1月1日起累计向境外提供敏感个人信息不满1万人的。
工商业用户6月起执行新电价政策
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第三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自6月1日起执行。
《通知》明确,工商业用户用电价格由上网电价、上网环节线损费用、输配电价、系统运行费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组成。调整尖峰电价机制,对于大工业用户,尖峰时段电价在高峰时段电价基础上浮20%。调整后的尖峰电价时段为夏季7、8月,尖峰时段:15时至17时;冬季1月、12月,尖峰时段:19时至21时。主要变化为尖峰电价执行月份从2个月调整为4个月。居民生活、农业生产用电继续执行现行电价政策。
一次性塑料制品不可滥用
《商务领域经营者使用、报告一次性塑料制品管理办法》自6月20日起施行。明确了国家依法禁止、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禁止、限制使用的具体范围、实施时间和地域要求,依据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规范和调整,商务领域经营者应当遵守国家禁限使用规定,未列入国家禁限使用规定的可以使用。
电信领域违法行为举报处理迎来新规
《电信领域违法行为举报处理规定》自6月1日起施行,维护电信市场秩序,保护电信用户合法权益。规定明确了电信领域违法行为的举报处理基本要求,细化了受理要求和办理程序,并对分类处理要求和答复、移送等处理要求进行了完善。根据要求,电信主管部门自收到举报之日起60日内,应当根据调查情况作出分类处理。
(文章来源:金融投资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