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亏36万!浙商基金前基金经理刘某“老鼠仓” 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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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亏36万!浙商基金前基金经理刘某“老鼠仓” 被查
2023-07-11 12:23:00
7月7日,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公布了一则处罚公告,显示浙商基金前基金经理“老鼠仓”行为被处罚。处罚决定书显示,浙商基金前基金经理刘某控制他人证券账户,趋同交易合计成交金额1760.24万元,趋同交易合计亏损36.51万元,最终被罚款30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1年2月1日至2022年9月5日,刘某因职务便利知悉与浙商沪港深精选基金交易有关的研究报告、投资策略、交易标的、交易时间等未公开信息。任职期间,刘某控制“唐某卿”账户与浙商沪港深精选基金进行趋同交易。
  数据显示,上述基金在刘某管理近一年半时间内亏损超过40%,为同类基金垫底水平。处罚决定书显示,在2021年2月1日入职浙商基金后,刘炜就参与管理浙商沪港深精选基金,并负责该基金产品的投资分析、投资决策等工作,直至2022年9月5日被浙商基金暂停职务。
  趋同交易,就是指证券从业人员在机构操作前后,试用其个人控制的账户或者泄露给他人,买入或卖出相同股票的行为,以谋取不正当利益,是“老鼠仓”的一种。作为一种眼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历来是严查的重点领域。
  具体来看,自账户开立后至2022年9月5日,“唐某卿”国联证券(601456)账户共交易沪市股票41只,交易成交金额1972.55万元,与浙商沪港深精选基金趋同交易股票23只,趋同交易成交金额1172.67万元,趋同交易股票只数占比56.1%,趋同交易金额占比59.45%,账户趋同交易亏损223280.86元。
  上述期间内,“唐某卿”国联证券账户共交易深市股票24只,交易成交金额1318.72万元,与浙商沪港深精选基金趋同交易股票13只,趋同交易成交金额587.57万元,趋同交易股票只数占比54.17%,趋同交易金额占比44.56%,账户趋同交易亏损141814.23元。
  经计算,刘某利用“唐某卿”账户趋同交易合计成交金额1760.24万元,趋同交易合计亏损365095.09元。
  对于趋同交易,刘某还提出了几点申辩理由。不过证监会浙江监管局认为,第一,刘某作为基金从业人员,理应学习并遵守基金法律法规,不了解法律法规等不能成为其免责理由。第二,非法利益获取情况、投资人经济损失情况、纠错态度、不存在其他违法行为、已采取的纠正行为等,监管局在作出行政处罚及量罚时已充分考虑。综上,对刘某的陈述、申辩意见不予采纳。
  最终,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相关规定,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决定对刘某处以30万元罚款。
(文章来源:周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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