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17条发布 将明确地方民间投资占比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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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17条发布 将明确地方民间投资占比目标
2023-07-24 12:06:00
7月24日,《关于进一步抓好抓实促进民间投资工作努力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时召开了专题新闻发布会。《通知》从明确工作目标、聚焦重点领域、健全保障机制、营造良好环境4个方面,提出了17项具体措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司司长罗国三表示,党中央高度重视发展民营经济、促进民间投资工作。7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公开发布,对促进民营经济作出了新的重大部署。民间投资是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环节,为在投资领域把《意见》落实到位,提出可操作、能见效的政策措施,推动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同步制定印发《通知》,从中观层面提出了具体的政策举措和工作任务。
  《通知》发布后,将压实地方等各相关方面责任,逐条政策、逐项任务抓好文件的贯彻落实,从微观层面有针对性地帮助解决民间投资遇到的堵点难点问题,切实增强民间投资的政策获得感。
  《关于进一步抓好抓实促进民间投资工作努力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的通知》。
  四方面支持民间投资
  多次提到压实地方等各方责任
  罗国三介绍,具体到文件内容,在明确工作目标方面,《通知》强调,各地方要充分认识促进民间投资的重要意义,切实抓好促进民间投资各项工作,有效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为压实各方责任,《通知》提出,各地方要明确促进民间投资的工作目标,力争将民间投资占整体投资的比重保持在合理水平,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在聚焦重点领域方面,针对民营企业反映的,对投资方向和投资领域拿不准、不知道投什么好、不清楚相关行业有哪些支持政策、不明白能够参与哪些具体的政府投资项目等问题,《通知》提出,将明确一批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的重点细分领域,发布相关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投资管理要求等政策规定,帮助和引导民营企业更好进行投资决策。
  同时,全面梳理吸引民间资本参与的国家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项目、重点产业链供应链项目、完全使用者付费的特许经营项目等3张项目清单,再通过召开项目推介会、搭建统一的推介平台等形式,向民间资本推介上述项目,同时做好服务对接,加快项目落地实施。
  在健全保障机制方面,针对民营企业反映的融资难、土地等要素保障不足等问题,《通知》提出,建立全国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库,请各地方提出亟须支持的重点项目,集中加大保障力度。在资金保障上,将向有关金融机构推荐项目库中的项目,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自主决策,为项目提供融资支持。
  同时,发挥好已经建立的投贷联动机制作用,与有关银行加强对接,共享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情况和资金支持信息,减少银企信息不对称,促进信贷资源向民间投资合理配置。在其他要素保障上,将商请自然资源部,对符合条件的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加大用地保障力度。支持更多的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
  在营造良好环境方面,《通知》落实《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提出,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压缩民间投资项目核准备案、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流程,优化民间投资项目管理流程。搭建民间投资问题反映和解决渠道,更好倾听民营企业呼声。
  建立促进民间投资工作调度评估机制,压实各地责任。设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引导和调动各地促进民间投资的工作积极性。大力推广促进民间投资的经验做法,推动各地互相学习借鉴等。
  扭转民间投资下滑问题
  将推广地方促投资先进经验
  罗国三表示,近年来民间投资总体保持稳定增长,活力不断增强,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在促进经济增长方面,2022年,民间投资完成31万亿元,比2012年的15.4万亿元增长了约一倍。自2012年设立民间投资统计指标以来,民间投资占整体投资的比重始终超过一半,为稳定投资增长、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创造就业机会方面,民间投资机制灵活、贴近市场,就业吸纳能力强。比如,制造业投资中的民间投资占比始终超过70%,一直以来对提升制造业国际竞争力、发展实体经济、创造就业机会等,发挥着关键作用。即便是在疫情期间的2021年、2022年,制造业民间投资仍保持较快增长,呈现出极强的活力。
  在推动创新发展方面,民营企业善于聚集创新资源开展投资,对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结构优化具有重要作用。据有关方面统计,我国65%的专利、75%以上的技术创新、80%以上的新产品开发,是由民营企业完成的。
  “但是,去年以来,民间投资增长面临较大困难和下行压力。”罗国三说,2022年民间投资增长0.9%,占整体投资比重为54.2%。今年上半年,民间投资增速和占整体投资比重都有所下降。针对上述情况,李强总理要求有针对性地出台政策措施,努力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并于近日主持召开平台企业座谈会听取意见。丁薛祥副总理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指示,要求下大力气扭转民间投资增速下滑态势。
  国家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司副司长、一级巡视员韩志峰也表示,今年以来,民间投资增长确实承受较大压力。发改委分析认为,一方面要辩证看待民间投资形势。当前民间投资结构持续优化,一些领域民间投资显现了不少亮点。今年上半年,除房地产开发以外的民间投资同比增长9.4%,增速比全部投资高5.6个百分点;制造业民间投资增长8.4%,比制造业整体投资高出2.4个百分点,特别是清洁能源、电动汽车等领域民间投资比较活跃;基础设施民间投资增长15.6%,比基础设施整体投资高出8.4个百分点,呈现出较强的投资信心和投资动力。
  同时,发改委也清醒认识到,当前民间投资主要面临以下几方面问题:从投资信心看,受需求不足等问题影响,有的企业信心尚未完全恢复。从投资方向看,传统行业的增长空间受限,而对新兴行业,有的民营企业看不清、把不准发展趋势,投资方向不明。从准入门槛看,有些民营企业参与投资意愿较强的项目,还存在一些不合理的门槛限制。
  从要素获取看,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仍然存在,有的民间投资项目还受到用地、用能等关键要素制约。从投资环境看,前一段时间,网络上有一些对民营经济、民营企业不够友好的言论,影响了一些企业和地方的积极性。从工作方法看,有的地方在鼓励和促进民间投资时,还缺乏创新性思路、市场化办法、改革性举措,存在不会鼓励、不善鼓励等问题。
  韩志峰表示,针对这些问题,《通知》提出了相应的政策措施。同时,今年3月以来发改委也赴多个省市开展现场调研,广泛了解各地在促进民间投资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调研发现,浙江省温州市、广东省东莞市、福建省泉州市、河南省许昌市、江苏省盐城市、湖南省株洲市等许多地方,涌现出一批值得复制推广的典型经验。
  综合来看,这些做法可以概括为四个方面。一是打造良好营商环境,让民间资本“放心投”。比如,有的地方出台了专门规范民间融资的法规,引导和规范民间融资健康发展。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实行涉企柔性执法,公布“涉企免罚目录”,对企业初犯、显著轻微的行为设置“缓冲带”,通过审慎采取涉企审查调查相关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筑牢民营企业家心中的安全基石。有的地方探索开展个人破产试点,引入管理人制度、债权人会议制度等基本破产制度,探索债务豁免、失权复权等个人破产中独有的制度理念,促成债务人取得债权人的谅解并“重获新生”。
  二是拓宽优质投资赛道,让民间资本“投得好”。比如,有的地方聚焦新能源产业发展重大战略机遇,创新探索“资源+产业”一体化招商模式,签约落地一批重大新能源产业项目,贯穿“核风光水蓄氢储”新能源产业全链条。有的地方充分依托大型国有企业的链主地位,积极吸纳民间资本开展上下游链条式主营业务合作,在航空产业、轨道交通等领域形成了自身特色。有的地方开展产业集群培育行动,巩固提升智能电力装备等产业集群,重点培育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人工智能等产业集群,实现产业聚集引领带动效应。
  三是打破隐性投资壁垒,让民间资本“有得投”。比如,有的地方定期评估、排查、清理各类显性和隐性壁垒,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在市场准入、审批许可、经营运行、招投标等方面为民营企业打造公平竞争环境。有的地方积极推进民间资本进入垃圾焚烧、污水处理、地下空间开发、医疗等公用事业领域,有效增加公共服务供给。
  四是推动全面深化改革,让民间资本“投得顺”。比如,有的地方打造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审批、预验试产、竣工领证、高效融资等“一件事”集成服务,推行企业投资项目促产“一件事”改革、涉企评估“一件事”改革等。有的地方全面推进“分层式”供地模式探索,实现不同功能区有机结合,以创新方式带动整体片区开发。有的地方在工业厂房竣工验收阶段,在保障质量安全和生产安全的前提下,对项目分栋、分层、分段开展预验收,并对电梯、智能、消防等检测耗时较长的验收材料实行容缺受理,实现“预验即试产”。
  韩志峰表示,当年,江浙等地在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和乡镇企业时,创造了“四千”精神。今天,各地方政府也需要大力弘扬“四千精神”,积极探索推动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的新招、实招、硬招。发改委将主动挖掘、总结提炼各地方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召开现场会、发布典型案例等多种方式,在全国范围内宣传推广,推动各地互学互鉴,共同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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