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等三部门推动落实首套房贷款“认房不用认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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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等三部门推动落实首套房贷款“认房不用认贷”政策
2023-08-28 10:15:00
《中国经营报》记者获悉,8月25日,住建部官网引用新华网消息称,近日,住建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推动落实购买首套房贷款“认房不用认贷”政策措施。
  《通知》明确,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此项政策作为政策工具,纳入“一城一策”工具箱,供城市自主选用。
  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此项政策将使更多购房人能够享受首套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和利率优惠,有助于降低居民购房成本,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据克而瑞研究中心统计,2022年以来,全国至少已有65城对“认房又认贷”政策进行优化。以天津为例,2022年9月,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七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房地产调控政策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明确已结清购房贷款且在天津市无房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按首套房贷款政策执行。今年5月,天津市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核标准的通知》,明确公积金首次贷款结清后,名下无天津房产,二次使用天津公积金贷款,可按照首套房政策执行。
  值得注意的是,当前,在核心城市如北上广深等14城仍在执行“认房又认贷”政策,克而瑞研究中心认为,这些城市未来有望跟进调整,上述“认房不用认贷”政策措施落地后,有置换及异地购房需求的购房者将率先受益,首付筹资压力和按揭成本均有望降低。
  “认房”是指商业银行在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时会参考拟购房人在拟购房地家庭名下实际拥有住房套数确定贷款比例;“认贷”是指商业银行会根据拟购房人家庭在全国范围内是否有住房贷款记录来确定贷款比例。
  2010年5月,为贯彻落实《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住建部联合中国人民银行、原银监会出台《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明确二套房认定以家庭为单位,对“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克而瑞研究中心认为,“认房又认贷”是典型的市场过热时期出台的限制性交易政策。当前,为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以及支持和鼓励合理购房需求有序释放,应当适时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记者注意到,自7月中下旬以来,关于“适时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的相关提法频繁出现。
  据新华社7月27日报道,住建部部长倪虹在建筑企业座谈会上说,要继续巩固房地产市场企稳回升态势,大力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进一步落实好降低购买首套住房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改善性住房换购税费减免、个人住房贷款“认房不用认贷”等政策措施。
  8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联合召开电视会议,强调调整优化房地产信贷政策。
  8月25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住建部联合印发《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指出,为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条件,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截至日期由2023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这有助于降低购房者换房成本。
(文章来源:中国经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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