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万峰受贿案。
公诉机关指控:1997年下半年至2018年下半年,被告人万峰在任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深圳市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兼
中国人寿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裁,
新华保险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利用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在项目采购、工程承揽、职务晋升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1998年夏至2017年中秋节前,先后多次非法收受有关人员所送现金、购物卡等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209万余元,其中1000万元系未遂。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万峰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在最后陈述中,被告人万峰表示认罪认罚,希望法庭给予其减轻处罚。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公开资料显示,万峰1958年出生,吉林省长春市人,高级经济师,在南开大学获得金融学博士学位。
万峰于1982年进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开始从事人身保险工作,先后担任人身险处处长,分公司副经理。1989年万峰被派往香港,先后任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香港分公司助理总经理、太平人寿保险公司香港分公司高级副总经理。
1997年,万峰出任中保人寿保险公司深圳分公司总经理,2003年任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7年后陆续担任总裁、副董事长等职。
2014年10月,万峰前往
新华保险,担任首席运营官(总裁),2016年3月起担任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
在担任
新华保险董事长期间,万峰连续3年薪酬为全公司第一,其中2017年更是达到617.4万元。
2019年1月,万峰因“个人年龄原因”辞去董事长、首席执行官、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主任委员、首席风险官、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及其他一切职务。
在离开
新华保险后,其加盟鼎诚人寿(前身为新光海航人寿),出任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2020年9月,万峰自鼎诚人寿退休。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