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5亿元贷款质押担保未及时披露 ST深天及董事长收监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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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亿元贷款质押担保未及时披露 ST深天及董事长收监管函
2023-09-06 16: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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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6日,ST深天公告披露,因公司控股控东、董事长林宏润为1.25亿元银行贷款提供质押担保事项未及时履行信披义务,深圳交易所向公司及林宏润下发监管函。

  监管函显示,ST深天6月10日披露的《关于2022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显示,公司控股股东广东君浩、董事长林宏润于2021年4月指使他人将子公司存单1.25亿元为同鑫公司的银行贷款提供质押担保,期限6个月。2021年10月,公司继续以上述存单为同鑫公司的银行贷款1.25亿元提供质押担保。2021年12月,同鑫公司归还银行贷款,上述存单解除质押,资金本息转回公司账上。公司未及时就质押担保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该担保金额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26.90%。监管函指出,ST深天、广东君浩、林宏润的上述行为分别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
  在此之前,ST深天于8月29日同日披露两则公告称,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实际控制人林宏润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分别对公司以及实控人林宏润立案。
  资料显示,ST深天是一家以商品混凝土为主业、房地产为支柱产业的上市公司,主要产业包括商品混凝土的生产和销售、房地产的开发及物业管理等。公司混凝土业务集中在深圳市和株洲市,房地产开发主要在深圳市、西安市和连云港市,物业管理主要在深圳市。
  半年报显示,报告期内ST深天实现营业收入0.89亿元,同比减少58.2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50亿元,同比增加18.68%。其中,ST深天主要业务混凝土业具有固定投资较多、固定成本大的特点,混凝土产量大小是盈利的关键点。再加上混凝土业的销售带有赊销特点,导致货款回收周期长,属于重资产、重资金行业。公司半年报披露,由于下游房地产业的不景气等因素影响,回款难度进一步加大,再加上资金的持续紧张,导致公司原材料采购价格居高不下,品牌及产量优势无以发挥,最终出现严重亏损不得不减产和公司在当地的竞争力逐年下滑的局面。
(文章来源:经济参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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