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署管理权转让协议未通知公司并及时信披 新元科技及王展、陈尧收深交所监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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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管理权转让协议未通知公司并及时信披 新元科技及王展、陈尧收深交所监管函
2023-09-13 17: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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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3日,深交所对新元科技及王展、陈尧下达了监管函。经查明,2019年5月,新元科技控股子公司清投智能以7650万元的价格收购邦威思创51%股权。根据清投智能与陈尧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陈尧承诺邦威思创2019年、2020年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200万元、1300万元,2019年至2021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4000万元,若邦威思创于业绩承诺期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不足承诺净利润的,陈尧应予补偿。

  新元科技于2022年9月29日、2022年11月24日披露的相关公告显示,2020年3月3日,陈尧与公司董事、清投智能法定代表人王展、清投智能签订《管理权转让协议》,约定王展全面接管邦威思创,王展同意无条件接受代替陈尧履行完成《股权转让协议》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转让协议》规定的业绩承诺及相应补偿责任。公司披露,因王展未按《管理权转让协议》向陈尧支付有关价款,陈尧向法院起诉王展和清投智能;公司在清投智能于2022年1月收到法院传票前,不知悉王展代表清投智能与陈尧签署《管理权转让协议》相关事项。王展、陈尧在签署《管理权转让协议》未及时通知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在知悉《管理权转让协议》后也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4条、第5.1.1条的规定。王展、陈尧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1条的规定。因此深交所对新元科技及王展、陈尧下达了监管函。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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