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驳回 派林生物浆站诉讼案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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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驳回 派林生物浆站诉讼案落定
2023-09-20 16: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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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000403.SZ,以下简称“派林生物”)发布公告称,收到广东省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新疆德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德源”)的股东之一浙江豪普森生物识别应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豪普森”)想转回此前与派林生物合作浆站80%股权的诉求被法院驳回。

  据了解,派林生物的主要业务为生产和销售血液制品,公司主要产品为人血白蛋白、静注人免疫球蛋白(pH4)、人免疫球蛋白、乙型肝炎人免疫球蛋白、破伤风人免疫球蛋白、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
  针对上述诉讼事宜,派林生物董秘日前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法院一审已驳回浙江豪普森诉求,诉讼具体情况以公司公告为准。
  时间回溯至2020年12月,派林生物为了积极拓展浆源,促进业务发展,其子公司广东双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双林”)与新疆德源签署了《关于浆站开拓的合作框架协议书》(以下简称《框架协议》)。
  按照《框架协议》,新疆德源将其下属部分浆站临时设置给广东双林,并由派林生物向新疆德源提供总金额不超过6.4亿元的资金借款(含双林生物此前支付的4000万元诚意金及1.8亿元合作押金),以帮助新疆德源解决资金困难。
  通过此次合作,广东双林获得新疆德源5个浆站临时委托,合作期限为5年。双方协定每一合作年度合作浆站合计向派林生物供应的合格血浆浆量不得低于180吨(包括延长的合作年度),且每半个合作年度合作浆站合计向派林生物供应的合格血浆浆量不得低于90吨,5个合作年度合计供应的合格血浆浆量不得低于900吨。
  此外,《框架协议》还约定,新疆德源实际控制人吕献忠将新疆德源51%股权出质给派林生物,作为新疆德源在战略合作协议下还款义务以及新疆德源和合作浆站在战略合作协议项下其他义务的履约担保。
  值得注意的是,在签署《框架协议》时,新疆德源还身陷法律纠纷。其遭到客户贵州泰邦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提起诉讼,并冻结了吕献忠持有的新疆德源58.02%股权。
  到了2021年11月,因监管部门依照监管法规进行整改的要求,派林生物与新疆德源、吕献忠及新疆德源下属6家浆站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约定,新疆德源协助将合作浆站的80%股权按照每1元注册资本所对应1元的价格转让给广东双林。待双方担保合作期限届满后,广东双林按时按原价将合作浆站股权转让给新疆德源或其指定的主体。
  2022年2月,派林生物披露双方合作进展,派林生物称收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发的(疏勒县单采血浆站、新和县单采血浆站、策勒县单采血浆站、泽普县单采血浆站、于田县单采血浆站、叶城县单采血浆站)6家的《单采血浆许可证》,设置单位为广东双林,上述单采血浆站80%股权已转让至广东双林名下。
  直到2022年7月22日,浙江豪普森向法院提起诉讼,浙江豪普森认为新疆德源、吕献忠将上述5家合作浆站设置、转让给广东双林未经新疆德源内部决策程序,剥夺其作为公司股东的管理权、收益权等,严重侵害其股东权利和利益。要求广东双林将上述合作浆站的80%股权转回给温宿县德源单采血浆公司名下。不过,最终法院驳回了浙江豪普森的诉讼。
  对于浙江豪普森两次提起诉讼事宜,记者亦向公司方面致电了解情况,公司接听电话的人士表示,诉讼都是交由律师处理,其并不了解具体情况。
  浙江豪普森提起的诉讼是否会对派林生物和新疆德源签订的合作产生影响?对此,派林生物董秘表示,诉讼不会对公司与新疆德源合作产生影响。目前双方合作情况良好,公司会持续加强与新疆德源合作。
(文章来源:中国经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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