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仁药业重整获法院裁定受理 12月15日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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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仁药业重整获法院裁定受理 12月15日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2023-09-20 17:30:00
9月20日,辅仁药业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3年9月19日收到《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3)豫16破申36号、《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2023)豫16破申36号、《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3)豫16破3号。
  公告显示,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周口中院”)已于2023年9月18日裁定受理公司债权人鹿邑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综合投资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辅仁药业等九家关联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管理人。
  周口中院定于2023年12月15日上午9时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辅仁药业等九家关联公司债权人应于2023年12月2日前向辅仁药业等九家关联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管理人邮寄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可以在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须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产生的费用。未依法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辅仁药业等九家关联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向辅仁药业等九家关联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
(文章来源:大河财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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