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破发、破净、分红不达标执行标准 深交所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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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破发、破净、分红不达标执行标准 深交所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
2023-09-26 22:09:00
为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的监管要求,9月26日,深交所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深交所表示,下一步将作好三方面主要工作:一是完善减持信息披露监管,对于减持预披露公告,要求充分说明是否符合减持条件。二是完善减持监控系统功能,强化交易监管,及时发现违规行为。三是及时采取监管措施,对于涉嫌违规的情形,第一时间采取发函问询、电话提醒等措施,查实涉及违规的,从快从严实施纪律处分,“打早打小打疼”违规减持行为。
  规范引导股东减持行为
  明确破发、破净、分红不达标标准
  8月27日,证监会对股份减持提出新的明确要求,不允许破发、破净或者分红未达标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
  此后,深交所迅速规范引导相关股东的减持行为,已有60余家深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有近百家深市公司的“关键少数”人员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同时,市场也通过各种渠道提出如何判断相关条件、限制何种方式减持等系列执行标准的问题。
  为此,交易所总结实践经验,并进行系统性深入研究,起草形成了本次规定,以进一步明确执行标准,方便市场理解和把握。《通知》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是明确破发、破净或者分红不达标的标准。破发是股价低于首发时的发行价。为避免人为操纵,要求连续二十个交易日都不破发才能减持。破净是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为提升判断的准确性和及时性,设定了两个比较基准点,即最近一期财报和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年报,只有都不破净才能减持。与破发相同,也选取了二十个交易日,都不破净才能减持。此外,为保障价格的可比性,破发、破净都采用了向后复权的计算方式。
  分红不达标包括两类:一种是三年都没有分红;一种是三年分红累计的金额没有达到三年年均净利润的30%。判断的年度是披露了经审计的年度报告的会计年度。
  二是明确二级市场减持的范围。按照一般理解,二级市场是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如果其他减持方式是通过上述两种方式实现或者与其类似的,也应参照相同的标准执行。
  三是明确预披露时判断是否符合条件。在减持启动阶段即预先披露减持计划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判断是否触及不得减持的情形,如果触及则不能披露;如果符合减持的条件,则可以披露减持计划。
  此外,针对连续亏损公司少量分红是否可以减持的特殊情况,《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相关规定。
  对于分红是否达标的计算,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例如,连续三年亏损但由于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而分配利润的情况,如果按照自然的算法,三年年均净利润为负数,少量分红即可达标。再如,最近三年中其中一年或者两年盈利,其余年度亏损且亏损金额巨大,导致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为负数,按照自然的算法,可能少量分红也可达标。
  为避免此类情况出现,本次规定在计算口径上把亏损年度剔除,只算盈利年度的分红金额和年均净利润,防止绩差公司股东减持套利。按此标准,如最近三年均为亏损则没有可以计算的年度,无法达标,不得减持;如果最近三年累计净利润为负,则把亏损年度剔除,剩余盈利年度,分红达到30%的才可以减持。实际上,剔除计算的方法标准更严格,基本实现了亏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减持的效果。
  从严监管贯穿始终
  加大对违规行为打击力度
  《通知》在严格认定不得减持的情形、增加了大宗交易预披露要求等方面体现出从严监管的态度。
  一方面,严格认定不得减持的情形。比如,对于分红不达标,标准上要求剔除亏损的年度,实质上是防范亏损公司只做少量分红就减持股票。按此标准执行,如果公司连续三年亏损,则没有计算依据,即使其因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而分红,也不能减持。再如,对于破发、破净,不是简单以某一天不破发、不破净作为可以减持的条件,而是要求连续二十个交易日都不破发、不破净,这可以避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操纵股价配合减持。还如,对于破净,选取了两个时点的净资产,只有和两个比都不破净才能减持,一方面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净资产较为权威、可信,可以防止控股股东随意减少披露的净资产以达标;另一方面最近一期的净资产可以及时反映公司的现状,可以避免控股股东利用数据更新不及时的间歇期减持。
  另一方面,增加了大宗交易预披露要求。目前的减持细则,未强制要求大股东在大宗交易减持前预先披露,为了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本次新增了大宗交易的预披露义务,要求其参照集中竞价的规定提前15个交易日预披露,并做好事中事后披露。如此,也进一步提高了减持的透明度,便于中小投资者了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减持安排。
  针对违反相关要求减持的,交易所可以根据其规则采取自律措施,包括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限制交易等。证监会可以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采取监管措施。
  从以往的案例看,交易所对情节严重的违规行为采取了纪律处分、限制交易的措施。证监会也重罚重处,如上海瀛翊违反预披露要求减持药明康德股票,被处以2亿元的罚款;于范易等违规减持我乐家居股票,被没收违法所得并严处3000多万元的罚款。此外,近期发生的案例中违规减持方都购回了违规减持部分的股票,预计购回股票也将成为对违规者实施惩戒的重要措施之一,决不允许违法者因违规行为而获益。
  据悉,下一步,监管部门也将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严肃追究违法责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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