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研科技:与安特信原股东业绩补偿款纠纷案一审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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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研科技:与安特信原股东业绩补偿款纠纷案一审胜诉
2023-10-09 21: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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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研科技10月9日晚间发布公告称,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对精研科技就与安特信原股东陈明芳、郑奕麟(系陈明芳丈夫)的业绩补偿款纠纷案作出了一审判决,精研科技将获赔业绩补偿款及利息等案件其他合理开支。
  公开资料显示,为推动公司业务发展,精研科技于2020年与安特信原股东陈明芳等签署收购框架协议,各方同意就安特信进行2020年至2022年三年业绩对赌,若安特信业绩承诺期内未能实现承诺净利润,则转让方应向受让方予以现金补偿。
  公告介绍,本次公司收到的《民事判决书》显示:一、被告陈明芳、郑奕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付业绩补偿款92708070.86元及利息;二、被告陈明芳、郑奕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违约金75万元;三、被告陈明芳、郑奕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律师费20万元;四、驳回原告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527128元、保全费5000元、保全保险费45000元,合计577128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11305元,由被告陈明芳、郑奕麟负担565823元。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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