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财观 | 过渡期转常规后 企业债和公司债政策融合走向何方?

最新信息

新财观 | 过渡期转常规后 企业债和公司债政策融合走向何方?
2023-11-09 13:44:00
作者:江海证券风险控制部执行董事黄朝阳
  题:过渡期转常规后企业债和公司债政策融合走向何方?
  新华财经北京11月9日电随着过渡期结束,《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和24号准则修订稿的正式发布、实施,企业债开始纳入证监会监管范围,步入一个全新的阶段。
  企业债作为新中国最早的主流信用债品种,其历史可以追溯到上个世纪80年代,而在其后的20多年时间里,企业债总体发展情况相对一般。直到2009年,在4万亿的大背景下,随着城投的加入,企业债开始迅速放量,同时也拉开了我国信用债市场近十多年来迅猛发展的大幕。
  目前,国内已经形成了以国有企业为主要发行群体,城投为主线的信用债市场,存量规模也从2008年年末的1.88万亿,发展到如今的45.47万亿。其中,企业债总体规模虽然不算大,存量规模最高峰在3.3万亿左右,但是其典型的城投属性和募投项目属性已经在债券市场打下非常的烙印。
  截至2023年10月20日,过渡期最后一天,企业债存量2699只,规模19993.86亿元,其中城投债2288只,占比84.77%,规模14089.19亿元,占比70.47%。之前,企业债以公募发行为主,极个别专项品种允许私募发行,目前,作为小公募类公司债,企业债基本延续了公募发行的形式。值得关注的是,企业债主要发行主体城投,比如:地市、区县级城投,在发行公司债的时候主要采取私募形式,后续,在同一监管系统内,如何平衡此类主体的审核尺度,还有待进一步观察。
  作为企业债从业人员,应该对募投项目非常熟悉,除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债转股专项债等个别专项品种外,对募投项目均有明确的要求。企业债归口管理后,在沪深京交易所出具的配套指引中,对于募投项目均提出来非常明确的要求。企业债券的募集资金重点用于国家及地方重大战略支持的重大项目建设,原则上用于募投项目的规模不得超过该项目总投资额的70%。类似的相关规定基本延续了发改委主管下企业债的要求,这也是公司债和企业债合并管理后,相互融合的典型表现之一。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企业债专项品种。2015年,作为企业债主管机关,国家发改委率先推出专项债券品种,后续证监会、交易商协会也陆续推出相关专项债券。专项债券发展至今,各个监管系统的专项债品种功能大部分都差不多。本次企业债归口证监会管理后,特地参照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的主要特征,推出了中小微企业支持债券。就其原因,本质是信用嫁接当地城投或者其他强信用主体后,为属地中小微企业输血,让这类企业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享受债券市场发展的红利,这也符合国家一贯的政策导向。
  最后,希望企业债这个国内历史最为悠久的信用债品种,在证监会主导下,能够与公司债更好的进行融合,延续其稳健、务实的风格,持续为社会发展、资本市场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
(文章来源:新华财经)
免责申明: 本站部分内容转载自国内知名媒体,如有侵权请联系客服删除。

新财观 | 过渡期转常规后 企业债和公司债政策融合走向何方?

sitemap.xml sitemap2.xml sitemap3.xml sitemap4.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