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住房公积金“商转公”模式 青岛开展“商转组合”贷款业务

最新信息

优化住房公积金“商转公”模式 青岛开展“商转组合”贷款业务
2023-11-09 15:38:00
住房公积金政策优化再出新模式。
  日前,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提出对当地“商转公”业务办理模式进行优化,开展“商转组合”贷款业务,申请办理“商转公”业务的职工家庭,可选择将原商业贷款的一部分转为公积金贷款,形成“商转组合”贷款,无需自筹资金偿还原商业贷款余额与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差额部分。
  《中国经营报》记者注意到,今年以来,重庆、长春、哈尔滨等多地推进“商转公”政策,在降低购房家庭利息支出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但多地均明确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只能申请纯公积金贷款,如有差额部分需借款人自行结清。
  多方分析认为,相较“商转公”,“商转组合”进一步降低了相关贷款业务办理门槛,能够有效提高公积金使用效率,减轻购房家庭还贷负担,后续更多城市可能跟进;同时在降低购房成本、释放相应住房需求等维度下,后续多地住房公积金政策有望持续优化,但公积金单方面政策调整难以有效提振市场预期,仍需与提高居民收入等系列政策协同发力。
  优化“商转公”业务模式
  青岛市此次调整“商转公”业务模式,主要是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民生保障作用,进一步减轻职工还贷负担。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出,相较于商业贷款转纯公积金贷款,办理“商转组合”贷款的职工,可以选择将原商业贷款的一部分直接转为公积金贷款,与剩余商贷形成组合贷款,无需自筹资金提前结清商业贷款。
  如职工原商贷剩余本金为80万元,公积金可贷额度为60万元,按照“商转公”贷款模式,职工需自筹20万元资金,叠加公积金贷款额度以结清原商贷剩余本金;“商转组合”模式下,则可直接转为公积金贷款60万元及商贷20万元的组合贷款。
  在上述通知发布同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指出,为满足当地职工的“商转组合”贷款需求,持续扩大“商转组合”贷款业务合作行范围,交通银行工商银行定于11月6日在全市范围试运行“商转组合”贷款业务。
  不过,青岛市此次“商转组合”贷款也存在一定限制,申请相关贷款业务需符合当地“商转公”申请条件,且职工的原商业贷款剩余本金应不超过所购房屋当前评估价值的70%。
  业内分析认为,包括青岛在内,近来多地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主要与当前房地产市场情况以及购房群体需求等方面因素有关。
  “短期来看,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仍是各地促进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入市的重要举措。根据中指研究院统计,今年10月青岛市新建住宅价格指数环比上涨0.13%,商品住宅销售面积57.42万平方米,环比下降42%,同比下降18%,市场走势偏弱;今年1~10月,青岛市商品房累计销售面积880万平方米,同比下降22%。”中指研究院山东地产总经理袁彬彬指出,青岛当前房地产市场表现相对比较平淡,说明大家对市场预期仍较谨慎;预计随着四季度市区土地放量进入市场,叠加系列政策调整优化,未来成交量会逐步上升。
  多地优化公积金政策
  实际上,除青岛外,今年以来,重庆、哈尔滨、长春、西宁、徐州、盐城、赣州、蚌埠、芜湖、深圳、滁州等多地均对“商转公”贷款提出支持政策,主要涉及恢复“商转公”业务、明确“商转公”办理条件、降低业务办理门槛等。
  但当前多地仅支持商业贷款转纯公积金贷款,且相关业务办理存在不少限制。
  如西宁市明确,办理“商转公”直转贷款业务,借款人及其配偶需符合“商转公”贷款条件,借款人应为转公积金贷款涉及房屋的所有权人或共有权人,原商贷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全部还款,且只能申请纯公积金贷款,如有差额部分需借款人自行结清。
  同时,新转公积金贷款涉及的房屋应为西宁地区自住住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能办理抵押手续,该自住住房只办理过商贷银行的一笔不动产抵押登记手续,无其他抵押记录等。
  除推行“商转公”外,多地公积金政策调整还涉及执行“认房不认贷”、调整首付比例、可贷款期限以及可提取条件等,主要是从多维度降低购房成本,同时对多孩家庭等群体有一定政策倾斜。
  “在降低购房成本的这一维度下,各地或将继续结合自身公积金使用的实际情况因城施策,推行‘商转公’相关政策的城市有望继续扩围。整体来看,‘商转公’在降低购房成本的同时,也能在一定程度上释放居民消费潜力。”袁彬彬认为,“商转公”业务在提高公积金使用效率同时,也有利于减少已购房家庭贷款利息支出,降低购房成本;但对于房地产市场来说,“商转公”单一政策很难扭转市场预期,仍需与其他政策协同配合,共同促进房地产市场逐步企稳。
(文章来源:中国经营网)
免责申明: 本站部分内容转载自国内知名媒体,如有侵权请联系客服删除。

优化住房公积金“商转公”模式 青岛开展“商转组合”贷款业务

sitemap.xml sitemap2.xml sitemap3.xml sitemap4.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