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迪:中国加大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力度有助于改善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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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迪:中国加大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力度有助于改善风险管理
2023-11-09 17:17:00
南方财经全媒体见习记者庞成广州报道
  日前,穆迪投资者服务公司发布的一份报告中指出,近年来,中国不断完善对金融控股公司(简称“金控公司”)的监管框架,将缓解相关风险,并提升此类企业抵御系统性风险和经济增长放缓影响的抗压能力,有助于改善风险管理。
  穆迪表示,目前设立金控公司的申请和审批进展较为缓慢,仅5家公司提出了申请,仅其中3家已获发牌照,可能的原因是金控公司准入门槛较高,并且涉及的企业重组和申请流程较长。从中期来看,预计更多地方国企可能会申请设立金控公司。地方建立金控公司的目标是扩大其下属金融机构的规模和业务范围,以及改善协作关系,此举最终可为管理和支持地方经济提供更高的财务灵活性。
  加大监管力度将缓解金控公司相关风险
  穆迪副总裁/高级分析师林达崴表示,自2019年以来,中国接连出台多项从严监管金控公司的新规,不断发展完善对金控公司的监管框架,反映了监管机构采取系统性的标准方法,对持有金融机构大量股权的非金融企业进行管理。
  2020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并于2020年11月正式实施。《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将此前一直处于监管真空地带的金融控股公司纳入监管。穆迪表示,该规定要求控制两家或两家以上持牌金融机构的非金融企业需申请设立金融控股公司,通过防范持有金融机构大量股权的非金融企业造成的潜在系统性风险,以确保金融系统的稳定性。
  今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金融控股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根据该规定, 金融控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关联交易管理、报告和披露制度,强化金融控股公司和附属机构关联交易、金融控股集团内部交易和金融控股集团对外关联交易管理,提升集团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水平。
  穆迪表示,《金融控股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旨在规范金控公司不当关联交易行为,并提升金控公司内部的信息披露和报告标准。监管机构也出台了对金控公司附属机构的监管指引,禁止金控公司附属机构向母公司提供融资或向母公司的股东提供无担保融资,从而加强对关联交易的控制。
  穆迪认为,《金融控股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是继《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的后续指引,将具有正面信用影响,针对控股公司结构下的交叉持股所有权、复杂的组织结构及注资等相关问题加强监管,对关联交易的定义、范围、指引和披露标准作出规定,以确保对金控公司内部关联交易的监督和透明度,有助于降低发生蔓延风险的可能性。
  今年以来,中国金融监管领域迎来重磅改革,金融监管体制正式进入“一行一局一会”时代。今年5月成立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目前负责监管银行、证券和保险业,原归属人民银行监管金控公司亦被纳入金融监管总局监管范畴。穆迪认为,金融监管总局的组建代表了中国金融机构监管责任的重大改革与整合,使政策制定更加全面与统一。监管层面的变化将有助于改善金控公司架构下的合规情况,并降低了蔓延风险。
  预计更多地方国企申请设立金控公司
  截至目前,已有5家企业申请设立金控公司,其中包括中信集团、招商局集团、光大集团、北京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万向控股有限公司。其中已发放3张金控公司牌照,即招商局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中国中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和北京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获发牌照公司中,前两家为央企子公司,最后一家为地方国企。待批机构分别是光大集团和民营企业中国万向控股有限公司拟设立的金控公司。
  穆迪认为,金控公司的监管规定于2019年7月发布并在2020年11月开始实施,但此后相关申请和审批进展较为缓慢。近几个季度审批流程放缓的原因可能是,一方面可能是由于此前金融监管总局处于组建过程中,可能涉及划转监管责任及其他战略考虑因素。
  另一方面,申请企业数量较少也可能是因为金控公司的资产和资本要求等准入门槛较高。由于申请流程较长,以及符合金控公司规定所进行的重组较为复杂且产生成本,部分企业可能并未意识到金控公司牌照可带来的直接效益。与此同时,有意提出申请的多家地方国企需要其所属地方政府予以注资,并协助其整合上述地方政府或地方国企所持金融机构的股份。
  此外,穆迪指出,3家获发牌照的金控公司分别属于“大金控”和“小金控”模式。北京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属于“大金控”,其持有的持牌金融机构的股权占其资产的85%以上,并且金控公司牌照由最终控股公司持有。与之相比,中国中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和招商局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属于“小金控”模式,其牌照则由中间控股公司持有。这种情况往往是新成立的实体控制多元化综合企业的金融资产,而母公司拥有庞大的非金融资产,因此中间控股公司应运而生,以分隔金控公司与其他业务。
  穆迪预计,将有更多地方国企逐渐发展为金控公司。许多省市级政府有意申请金控公司牌照,将金融资产并入已持牌金融机构的地方国企。地方政府建立金控公司的目标是扩大其下属金融机构的规模和业务范围,以及改善协作关系,此举最终可为管理和支持地方经济提供更高的财务灵活性。
  穆迪认为,在金融资源稀缺的地区,设立地方金控公司以及遵守金控公司监管规定的过程可遏制地方经济的无序发展,同时维持区域金融稳定性。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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