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实华:收购方逾期支付构成违约 第二大股东提请要求终止已签署资产出售协议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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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实华:收购方逾期支付构成违约 第二大股东提请要求终止已签署资产出售协议的议案
2023-11-24 22: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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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实华11月24日公告,11月23日,公司收到持有公司14.75%股份的第二大股东中国石化集团茂名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增加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将《关于终止<资产出售协议>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6月6日,公司与北京宏达万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宏达万基”)签署了《资产出售协议》,约定公司向宏达万基转让北京信沃达海洋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信沃达公司”)45%股权,宏达万基应于《资产出售协议》生效后的60日(2023年8月26日前)和120日(2023年10月26日前)内分别支付第一笔股权转让款15,200万元和第二笔股权转让款1.9亿元。现宏达万基只按照约定于2023年6月28日向公司支付了履约保证金1000万元。在交易过程中,宏达万基未能按照《资产出售协议》的约定期限付款。2023年10月20日,公司发函给宏达万基,要求按照《资产出售协议》履行相关义务,但宏达万基至今未支付已经到期的3.42亿元款项。
  根据约定,宏达万基履行《资产出售协议》过程中存在逾期支付价款且未采取弥补措施的行为,构成根本违约。公司享有单方解除权并有权主张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赔偿损失、没收保证金权利。为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应当终止已经签署的《资产出售协议》,重新选择在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方式出售。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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