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调查:菜市场生鲜灯被禁用 网上出现可多色切换“新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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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调查:菜市场生鲜灯被禁用 网上出现可多色切换“新灯”
2023-12-04 11:01:00
12月1日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简称《办法》)正式实施,其中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这一规定的实施,意味着“生鲜灯”将被列入禁用范畴。
  存在了数十年之久的“生鲜灯”被消费者诟病已久。特别是鲜肉、肉制品摊位上,“生鲜灯”常被称为“美颜滤镜”,为变质肉、注水肉“遮丑”,误导消费者的感官判断。当下,政策过渡期刚结束,生鲜市场撤灯情况如何?南都记者走访了广州部分线下综合肉菜市场。
  走访:有肉档还没来得及换灯
  记者在走访中发现,仍有一些农贸市场、鲜肉门店存在撤灯不到位,甚至还未做更换的情况。
  12月1日上午,记者来到黄埔区双沙综合市场。早高峰刚过,综合市场的客流渐渐散去,但仍有不少市民驻足在摊贩前买菜。记者注意到,各区域的档口上都亮着整齐划一的条形荧光灯。但和蔬菜、水产等区域不同的是,一排排的鲜肉摊上几乎都垂挂着红顶小灯,都由数颗LED灯珠组成,灯光照射下,案板上的肉类泛出鲜艳的红色。记者细数,共有近10家鲜肉档都尚未更换“生鲜灯”。
图片  一肉档上垂挂着红顶小灯,灯光照射下,案板上的肉类泛出鲜艳的红色。
  “不是不能使用生鲜灯了吗?”记者问。
  “过几天实行,市场已经通知了。”一肉档老板回答。
  对何时更换,一位摊主表示此前已经下发通知,由市场管理方统一安排换灯,但目前还没有正式实施。另一位摊主则表示,其购买的白织灯还未到,生鲜灯就先这么“凑合用着”。
  市民贺先生告诉记者,自己曾有过在菜场买了颜色鲜艳的鲜肉、回家后发现没有那么新鲜的经历,坦言“不喜欢这种灯光,看不出肉的本色”。随后,记者也从一肉档摊位购买了少许排骨,购买后发现,原先在生鲜灯上呈紫红色的猪肉,在失去其“滤镜”后,呈现出原来偏朱红的肉色。
  换什么灯?部分市场未明确统一标准
  1日下午,南都记者来到了天河区石牌肉菜市场。刚进入市场,就能观察到蔬菜区通明的白色灯光,而在大多数肉摊上仍然使用着紫色、红色等显色强烈的“生鲜灯”。
图片  石牌肉菜市场部分肉档上,“生鲜灯”色彩鲜艳。
  在一家肉档上,记者发现既有红色灯又有紫色灯,部分紫色灯的光打在光滑的地板上,显得尤为刺眼。当被问及为何会使用两种不同颜色的灯光、是否了解近日市场要求规范照明设备的要求时,老板坦言:“断货了,没得卖了,只能先拿原来的灯当作过渡用。”
  部分摊主也表示,他们陆续收到了要更换照明灯的信息,但由于市场管理方并没有对灯的色标特征、显色系数等做出统一标准,所以目前仍然在网上选购中,可能需要过几天才能完成更换。
  记者发现,有一两家肉档已全部更换为白色灯。上述摊主表示,市场已经要求他们这几天全部更换,但没有说具体执行处罚的时间。而换上白色灯后,会让顾客觉得肉品不够新鲜,“用白灯照明时,肉看起来就仿佛失去了生气,毫无生动感。”
  另外,在市场入口处,记者还留意到两家水果摊也有采用类似的“生鲜灯”,在灯光照射下,水果的颜色显得更加艳丽。不时有顾客停留观望、挑选水果。路过的王女士称,这种灯光只是让水果看起来更鲜艳吸引人,但仔细观察会发现实际上并没有那么“新鲜”。
  市民梁生向记者透露,换灯后对消费者很友好,正常照明下的肉品展现出真实的颜色和质感,未来可以让人更加放心地选择购买。不过,也有市民表示,“灯换不换影响不大,老街坊都有固定要去的档口,质量没问题就行。”
图片  部分水果摊上也有类似“生鲜灯”。
  线上调查: 购买存在诱导,还有可切换多色灯具
  而在线上,记者以“市场生鲜灯”为关键词,在电商平台上搜索发现,排名靠前的店铺均标明“新国标全光谱新款LED生鲜灯”,价格在20多元至300多元,在详情页面附上显色指数、相关色温等,并标着“符合市场监管新规”“符合市监总局灯光要求”等字样。但往下拉之后,还是能看到标注为“生鲜灯”“暖光灯管”的商品,产品广告语主打的就是“专业提鲜”“生鲜引客灯”“适用于猪肉档及冷鲜肉,随意调节增强鲜肉新鲜感”等等。此外,有些“生鲜灯”的功能变得更丰富且“隐蔽”,由原先的单色灯具演变为可在多种颜色间快速切换的“神器”。
  而所谓的“新国标生鲜灯”,就一定靠谱吗?当被问及新的“生鲜灯”与以往有何区别时,该客服并未详尽回答,只称“更符合新的标准”,且关于标准,“每个地方都不一样”。尽管商家各自标榜产品符合市监总局灯光要求,但记者查询发现,根据国家标准GB 50034—2013《建筑照明设计标准》,仅规定农贸市场照明的显色指数不应低于80,对色温未进行规定。
  广州将对生鲜灯做出更明确要求
  据了解,今年市场总局颁布《办法》后,广州市场监管部门已在全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型超市、连锁生鲜企业等加大宣传,要求市场开办方和经营主体及时自查整改,指导经营者选择显色指数、色温更接近自然光的灯具,按时落实新规要求。另外,广州市场监管局正在制订地方标准《生鲜连锁企业食品经营管理规范》,其中将对“生鲜灯”的色标特征、色温值、显色系数等作出更明确的要求。
  广州市市场监管局敦促提醒经营者,如果12月1日后仍然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有可能面临警告或罚款5000元至30000元不等的处罚。
  南都广州新闻部出品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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