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盘锦:支持提取公积金付首付,取消异地公积金贷款户籍地限制

最新信息

辽宁盘锦:支持提取公积金付首付,取消异地公积金贷款户籍地限制
2023-12-25 17:28:00
近日,辽宁省盘锦市发布住房公积金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政策举措,自2023年12月20日起执行。政策明确,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办理公积金购房贷款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是在贷款发放前提取购房首付款,且账户余额至少保留存贷挂钩额(贷款额除以存贷倍数)。本次针对新市民、青年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从下限进行了提高调整,符合条件的缴存职工如遇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账户余额1万元(含1万元)以上,不足2万元的按2万元计算。取消异地贷款户籍地限制。为进一步支持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域外缴存职工在盘锦购买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受户籍地限制。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免责申明: 本站部分内容转载自国内知名媒体,如有侵权请联系客服删除。

辽宁盘锦:支持提取公积金付首付,取消异地公积金贷款户籍地限制

sitemap.xml sitemap2.xml sitemap3.xml sitemap4.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