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业绩预告信息披露的监管有待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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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业绩预告信息披露的监管有待加强
2024-01-08 19:01:00
进入2024年,上市公司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接踵而至。据不完全统计,2024年的第一个交易周,沪深两市就有58家A股上市公司发布了2023年全年业绩预告。
  进行业绩预告就是为了让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更加透明,让投资者能够在更早的时间内掌握上市公司的业绩情况,从而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为此,监管部门要求业绩亏损、业绩扭亏为盈、业绩变动在50%以上的上市公司都要进行业绩预告,同时上市公司也可以采取自愿的原则进行业绩预告。而为了体现业绩预告的及时性,监管部门给予上市公司业绩预告披露的时间相对较短,其中,年报业绩预告的时间只有1个月,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业绩预告的时间只有15天。这也是上市公司业绩预告扎堆披露的重要原因。
  不过,业绩预告只是一个参考数据,并不能视为上市公司的最终业绩,二者之间存在一定的误差,这就埋下了隐患。
  比如,有的上市公司原本预告年度净利润8000万到1亿元,最后变成了800万元;原本预告盈利4000万到5000万元,最终变成了亏损5000万元;原本预告亏损5000万元,结果变成了盈利5000万元。如此重大的业绩误差,被市场称为是业绩预告“变脸”,这种情况往往会打投资者一个措手不及,业绩预告变成了对投资者的误导。从轻来讲,这是上市公司对业绩预告过于随意,缺少对投资者负责的精神;从重来讲,不排除这是上市公司有意而为,目的是配合机构炒作出货或打压股价。就后者来说,显然有操纵股价之嫌。
  对此,笔者认为,需要从两方面强化业绩预告监管:
  一是进一步规范业绩预告行为,比如,规定预告业绩与实际业绩之间的误差不得超过50%,超过50%的视同发布虚假信息;预告业绩与实际业绩之间的误差控制在30%以内的被视为合理误差,超过30%的上市公司必须作出专项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必须发表意见。
  二是查处上市公司业绩预告的变脸行为。对超过50%误差的公司进行查处追责。实际上,在A股市场的历史上是有过这种查处行为的。比如,2018年初,天成控股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原因就是该公司“2016年年度业绩预告与年度报告业绩披露差异”。虽然当时的罚款金额并不高,但查处业绩预告“变脸”行为的做法无疑是值得肯定的,值得在当下的A股市场大力提倡。
(文章来源:国际金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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