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丨全面增强民营企业家信心 推动广东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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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丨全面增强民营企业家信心 推动广东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4-01-13 09:01:00
1月12日,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进一步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进一步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充分激发民营企业活力和创造力,全面增强民营企业家发展信心,促进广东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不久前,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2024年要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充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其中,要求在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在市场准入、要素获取、公平执法、权益保护等方面落实一批举措,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着力破除各种形式的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等等。这些改革围绕着有利于促进民企发展为主旨,激发市场活力与创新动力
  广东作为改革开放先行者,在开放的环境中逐步形成了市场化的营商环境,诞生了越来越多具有竞争力的民营企业,逐步确立了广东作为中国第一经济大省的地位。在数量上,2023年广东省登记在册经营主体达1806.7万户,占全国总量十分之一,排名全国第一。其中,民营企业724.8万户,个体工商户1019.9万户,以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为代表的民营经济主体占全省经营主体总量96%以上。
  在民企发展质量上,家电领域诞生了美的、格力、TCL、格兰仕等品牌,有华为、vivo、OPPO、荣耀等电子公司,以及比亚迪、小鹏等汽车企业,在其他一些领域也诞生了享誉国内外的品牌。在目前公布的5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中,广东以1525家居全国第一,主要集中在新一代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前沿新材料、半导体与集成电路、先进材料和生物医药等战略性产业集群。
  当前,广东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方面无疑站在更高的起点,有更高的标准和目标。为持续优化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意见》将进一步放开市场准入放在更重要的位置,借助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以及前海、横琴、南沙等平台改革经验,抓住制度型开放的契机,建设市场化、法治化与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破除公共资源交易领域隐性壁垒,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等等。
  作为制造业大省,具有领先优势的广东,当前的主要任务是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以及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在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与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方面走在前列。因此,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就是要服务于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为民企的科技创新创造更好的政策环境,提供更多创新资源和市场条件。同时,在服务于民企创新发展的过程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断完善营商环境与制度变革,形成良性循环。
  在支持民营企业科技创新方面,《意见》提出了许多具体的措施和激励政策,包括引导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及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向企业开放共享仪器设备,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牵头组建国家级、省级研发平台等。促进民营中小企业发展则更加具体,除了资金奖励和综合性支持政策外,实施“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民营企业培育计划以及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促进工程,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培育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等,推动加强质量、标准和品牌建设。此外,在推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支持民营企业“走出去”等方面都作出了安排。
  广东经济的活力来自民营经济,但也最早迎来产业转型升级的市场压力,这种压力使得高度市场化的民营企业有很强的内在创新动力。只要广东为民营企业创造更好的创新环境和资源,制定激励机制,服务于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就会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从改革开放以来的历史看,广东已经形成了政府与民企之间良好的分工互动。现在,为了服务于经济高质量发展,《意见》将会把双方这种互动推向更高水平,共同携手创造新时代的经济奇迹。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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