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光集团提出四种境外债重组方案供债权人选择 已签署若干支持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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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光集团提出四种境外债重组方案供债权人选择 已签署若干支持协议
2024-01-13 09: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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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2日晚间,龙光集团(3380.HK)发布公告披露境外债务重组重大进展,公告称,公司已经与若干现有美元优先票据持有人组成的债权人小组(“AHG”)及其顾问就有关票据重组的条款达成一致,并于2024年1月12日与AHG签署了附有该等条款的债权人支持协议。

  另外,对于公司两家子公司的清盘呈请聆讯,1月8日,香港法院已将清盘呈请聆讯进一步延期至2024年1月15日。庭上呈请人法律代表称,债权人计划撤销针对龙光两家子公司的清盘呈请。
  在重组方案中,龙光集团提供了4个选项供境外债权人选择,让各债权人按其偏好及需求作出选择。
  龙光集团寻求通过去杠杆化目标约26亿美元至30亿美元,以降低境外债务,优化资产负债结构。
  具体来看,选项一为现金支付,每100美元的现有票据本金额将兑换15美元现金,并免除应计利息,根据该选项兑换的本金总额连同在境外重组中根据该选项兑换的其他债务,上限为12.67亿美元(即根据该选项将予兑换的现金不得超过1.90亿美元)。
  选项二为优先票据及强制可转债,债权人可根据此选择,就每100美元的现有票据本金额兑换本金额相当于60美元的强制可转债及本金额相当于40美元的优先票据。转换为选项二强制可转债的现有票据本金额加上已免除应计利息,连同于境外重组中根据该选项转换的其他债务应确定为12亿美元。选项二强制可转债期限为一年。其可按持有人的选择于选项二强制可转债原定发行日期以转股价6.00港元/股转为公司普通股,并将于发行日期的第一年强制按转股价4.25港元/股进行转换。
  选项三为强制可转债,每100美元的现有票据本金额转换为强制可转债,并免除应计利息。根据该选项转换的现有票据本金额加上已免除应计利息,连同于境外重组中根据该选项转换的其他债务(包括2亿美元股东贷款)上限为8亿美元。选项三强制可转债的期限为一年。其可按持有人的选择于选项三强制可转债原定发行日期以转股价4.25港元/股转为股份,并将于发行日期的第一年强制按转股价3港元/股进行转换。
  选项四为普通票据及强制可转债每100美元的现有票据本金额转换为100美元的长期票据,长期票据I期限为九年,从第六年开始摊销本金。长期票据I在第一年至第四年利率3.75%,第五年至第九年利率4%,第一年和第二年全部实物付息,第三年,3.25%可由公司选择以实物支付,剩余部分以现金支付。第四年,2.25%可由公司选择以实物支付,剩余部分以现金支付。第五年开始全额现金付息。
  龙光集团表示,公司将与境外重组的其他债权人就条款进行接洽,并寻求他们对境外重组条款的支持。
  龙光集团还在公告中表示,公司已向港交所申请股份由2024年1月15日上午9点正起恢复买卖。
(文章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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