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增收入、利润、资产 东方园林及其责任人被罚2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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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增收入、利润、资产 东方园林及其责任人被罚220万
2024-02-02 14: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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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网财经2月2日讯(记者胡朝辉李冰岩)东方园林(002310.SZ)一口气披露了14份公告,其中不仅包括业绩预亏公告,还包括一条处罚信息。

  1月31日晚间,东方园林发布公告称,2024年1月3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下称《决定书》)。
  根据《决定书》,2018年6月,东方园林及其子公司组成联合体,中标广西贵港市覃塘区全域旅游PPP项目(下称“广西贵港项目”)。2019年12月,东方园林根据与供应商成本扣减结算情况,调减广西贵港项目相关成本2232.19万元,但未在2019年相应调减营业收入3541.84万元,直到2022年才进行调整。该情况导致公司2019年度虚增收入、利润及资产各3541.84万元,2020年度、2021年度虚增资产各3541.84万元,2022年度虚减收入、利润各3541.84万元。“20东林G1”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使用了2019年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数据。上述事项导致东方园林2019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及“20东林G1”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存在错报。
  北京证监局认定,东方园林的上述行为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的违法行为。时任东方园林董事长慕英杰对此负有责任。因此,北京证监局决定对东方园林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的罚款;对慕英杰给予警告,并处以70万元的罚款。
  公开信息显示,东方园林主营业务为生态建设业务、工业废弃物循环再生业务、固废处置业务。根据东方园林1月31日晚间发布的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4.5亿元至-38亿元,同比增长23.50%至34.67%,亏损较上期减少;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44.5亿元至-38亿元,同比增长22.34%至33.69%,亏损较上期减少。
(文章来源:中国网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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