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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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2024-02-03 06: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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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收到二审法院的判决书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上诉人(一审原告)
  ● 涉案的金额:影片投资收益23,231,780.42元及相关费用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公司将对本次诉讼涉及项目的剩余账面金额计提减值约1378万元,将相应减少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次诉讼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一、本次诉讼起诉的基本情况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经典影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经典影业”“原告”)于2022年5月向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禾和(上海)影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和”)向新经典影业支付《晴雅集》影片投资收益人民币24,231,780.42元(诉中调整为23,231,780.42元)。公司就此诉讼事件于2022年5月7日发布了《关于提起诉讼事项的公告》(编号:2022-025)。
  2023年6月25日,新经典影业收到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2)京0101民初7273号】,法院认为《阴阳师》系列电影的上部《晴雅集》已落片,但下部未上映,收益分配应当待所涉电影作品全部上映落片(院线停止放映)后再按照约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结算,故所涉影片尚未达到全部落片的结算条件,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公司就一审判决于2023年6月27日发布了《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编号:2023-030)。之后,新经典影业提起上诉,请求撤回一审判决书,依法改判支持新经典影业的一审诉讼请求或发回重审;一、二审诉讼费用由禾和承担。
  二、诉讼的进展情况
  2024年2月1日,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2023)京02民终12167号】,判决结果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受理费157,958.90元由新经典影业负担。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公司已按照会计准则于之前年度对所涉影片计提了部分存货跌价。根据本次二审判决结果,公司将对所涉项目的剩余账面金额进行存货跌价准备,约1378万元,将减少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具体会计处理及财务数据以公司经审计的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将继续通过法律途径主张诉求,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权益。
  四、公司是否还存在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特此公告。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3日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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