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排废水悬浮物等浓度超标 派生科技子公司台山鸿特被江门市生态环境局罚款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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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排废水悬浮物等浓度超标 派生科技子公司台山鸿特被江门市生态环境局罚款20万元
2024-02-07 14: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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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派生科技2月6日公告,全资子公司广东鸿特精密技术(台山)有限公司(简称“台山鸿特”)于2023年11月1日接受了江门市生态环境局的现场检查。台山鸿特于2024年2月5日收到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台山鸿特罚款20万元。

  台山鸿特污水排放口外排的废水中化学需氧量为226mg/L,超出排污许可证最高允许排放浓度90mg/L,超标1.51倍,五日生化需氧量为51.3mg/L,超出排污许可证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L,超标1.57倍,悬浮物为143mg/L,超出排污许可证最高允许排放浓度60mg/L,超标1.38倍。违反相关规定。
  对于以上情况,公司对存在的问题组织人员积极进行整改,公司生产废水已达标排放。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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