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雨花台区:加强全区居民小区消防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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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雨花台区:加强全区居民小区消防安全管理
2024-02-27 09:24:00
2月27日,南京市雨花台区发布《关于加强全区居民小区消防安全管理的告知书》。
  为了有效预防居民小区火灾事故发生,确保您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苏省消防条例》《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请您注意以下事项。
  一、关于电动自行车使用安全
  1.禁止电动自行车在居民住宅楼的楼梯间、楼道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及其两侧影响通行的区域停放。禁止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2.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当提高消防安全防范意识,避免电动自行车进入电梯和住宅户内。依据《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技术规范》,架空层设置电动自行车车库,要与公共门厅、安全出口、内天井等处进行防火分隔。未分隔到位的,不得停放电动自行车。
  3.务必使用原厂(原配)充电器进行充电,合理控制充电时间,需要充电的,应在室外正规充电设施处充电,并定期对电动自行车保养维修,排除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修理。
  二、关于小区日常消防安全
  4.保障“生命通道畅通”,严禁私家车、电动车、固定障碍物等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严禁在小区单元楼疏散走道(门厅、楼梯间过道等)、安全出口以及电缆井、管道井等竖向管井堆放杂物;严禁堵塞、锁闭安全出口,保证通道畅通;保持疏散楼梯间防火门完好常闭。
  5.在日常生活中人走务必做到“三清三关”(清厨房、清阳台、清走道;关电源、关火源、关气源)。
  6.禁止圈占、遮挡消火栓。
  7.消防控制室应当由其管理单位实施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2名值班人员。
  居民朋友们,提高消防安全意识,防范火灾隐患,保护自己及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是我们每个公民的义务!为了您及家人的人身财产安全,请对小区内的安全隐患行为进行互相监督、劝阻(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行为,请您及时举报反映),大家齐心协力,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让我们的家园更安全、和谐!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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