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北京拟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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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北京拟明确
2024-02-27 17:02:00
2月27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关于对《北京市住房租赁押金托管和租金监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提出,拟将住房租金纳入监管。住房租赁合同约定单次收取租金数额超过三个月租金的,全部租金应当按合同约定时间、金额存入租金监管账户。《征求意见稿》明确,北京市范围内承租他人住房从事转租业务的住房租赁企业,向承租人收取的押金、租金的托管、监管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中国证券报记者观察到,此次发文是北京首次拟将住房租金纳入监管
规范押金托管和租金监管流程
  为保障押金、租金及时退还,《征求意见稿》规定,住房租赁合同期满或解除后一个工作日内,住房租赁企业应当提出押金、租金退还意见,明确是否扣除押金或租金以及拟扣除费用明细。承租人同意退还意见的,押金、租金按退还意见退还;承租人不同意的,可通过协商、调解、诉讼、仲裁等途径解决。
  据北京市住建委介绍,《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住房租赁企业向承租人收取的押金应通过第三方专用账户托管,单次收取租金的数额超过三个月租金的,超收的租金应当纳入监管,并且明确住房租赁企业收取的押金由第三方专用账户托管。《征求意见稿》严格落实《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规定,进一步制定相关实施细则,明确账户主体,规范押金托管、租金监管业务流程。
  《征求意见稿》明确由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在招标选定的银行建立全市的押金托管、租金监管账户,管理押金以及相应的租金。同时,《征求意见稿》明确由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综合银行管理能力、服务效率、研发水平、经营状况等因素,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招标选定监管银行。
  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秘书长赵庆祥表示,《征求意见稿》是《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的配套文件之一,在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制度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对有效预防住房租赁纠纷、规范住房租赁经营行为、促进住房租赁中介行业健康发展、依法维护租赁当事人权益,都有重大意义。据投诉数据显示,押金租金纠纷占住房租赁纠纷七成以上,住房租赁企业“爆雷”也多是因为沉淀押金租金形成了“资金池”。
频频出台租赁相关政策
  中国证券报记者观察到,近期,北京市频频出台租赁相关政策。
  2月23日,北京市住建委发文称,为做好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评估、确定和备案管理工作,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牵头起草了《关于规范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通知》明确,北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采取市场化运营,持有运营单位动态调整备案租金时,项目租金仍应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评估租金标准。项目备案租金上涨的,租金年度涨幅应低于周边租金涨幅,且不高于5%。租金调整后,应按要求重新提交备案。
  据北京市住建委介绍,“十四五”期间,北京市计划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40万套(间),目前部分项目已陆续投入运营。
  1月17日,北京市规自委联合市发改委发布《北京市2024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提出,住宅用地计划供应1060公顷,与去年持平,商品房用地供应下限仍为300公顷。保障性住宅用地为460公顷,进一步推进配售型保障房和配租型保障房建设。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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