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建言|民建中央:提升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 补齐“三个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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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建言|民建中央:提升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 补齐“三个短板”
2024-03-05 14:19:00
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是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的重要途径,是促进科技自立自强和维护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的重要抓手,对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国科技创新能力稳步提高,在载人航天、量子信息、核电技术、大飞机制造等领域取得了一系列重大成果,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具备了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基础条件。
  《中国经营报》记者从中国民主建国会了解到,民建中央在今年两会期间拟向全国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提交《关于提升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补齐“三个短板”的提案》。民建中央在提案中表示,近年来,我国不断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但仍存在企业科技创新动力不足、资源配置能力不强、创新链主导能力偏弱等短板。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新质生产力已经在实践中形成并展示出对高质量发展的强劲推动力、支撑力”。
  为此,民建中央建议要提升企业科技创新的内生动力、企业科技创新要素的集聚能力、企业在创新链中的整合力三个方面的短板。
  从激发企业科技创新的内生动力来看,民建中央建议,一是推动产业政策更多转向技术创新环节,引导更多社会资源支持通用技术和共性技术研发,强化对特定产业基础研究的支持;二是强化对企业科技成果的保护。加快推进专利法修订,健全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全面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三是探索国有企业科技创新容错机制,推动国有企业创新。
  在增强企业科技创新要素的集聚能力方面,民建中央建议,一是顺畅产学研人才流动机制,促进体制内外科研人员自由流动;二是强化对企业创新的“耐心资本”支撑,成立“耐心资本”投资机构,强化开发银行和发展基金对产业创新的引领和支撑作用,提升企业科技创新长期贷款融资能力,加速实现“科技—产业—金融”高水平循环;三是提升创新平台对企业辐射和开放力度,提升大企业创新平台对中小企业的服务能力,健全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机制。
  最后,在提升企业在创新链中的整合力方面,民建中央认为,一是要强化企业“产学研”参与度和话语权,支持企业与科研院所、高校等本土创新链机构开展创新合作,提高企业专家在科技创新评估中的评价权重;二是支持企业参与国家创新决策和实施,推动在国家科技项目征集、指南编制和立项评审中充分吸纳相关产业领域企业专家,支持有实力企业参与和承担国家重大科技战略任务;三是提升企业对创新链其他主体的整合能力,深化“链长+链主+专精特新”协同发展模式,促进形成“企业出题、企业和其他创新主体共同答题”的创新模式。
(文章来源:中国经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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