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徐冠巨:建议将“民营经济促进法”列入立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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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徐冠巨:建议将“民营经济促进法”列入立法规划
2024-03-05 14:40:00
2024年以来,“新质生产力”不仅是中央到地方部署经济工作的关键词,也成为两会代表委员积极建言献策的热点。3月5日发布的政府工作报告强调,“大力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充分发挥创新主导作用,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促进社会生产力实现新的跃升。”
  南都记者了解到,今年两会,全国人大代表、传化集团董事长徐冠巨针对新质生产力提交了《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产业升级步伐》《加快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等多份建议。
  开放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科技行动和创新课题
  徐冠巨认为,新趋势下,过去那种习惯于“做规模”、盲目扩产能的做法难以跟上新质生产力的要求。“中国企业升级发展,必须依靠科技创新驱动的内涵式发展,必须依靠品质提升、品牌提升、科技硬实力提升,与国际一流企业同台竞争,这是我们的方向、更是我们的责任。”徐冠巨向南都记者介绍道。
  去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特别是以颠覆性技术和前沿技术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发展新质生产力。徐冠巨表示,传化集团也深刻感受到科技创新对企业发展的重要作用。
  “我们经过7年持续攻坚克难,突破稀土顺丁橡胶这一卡脖子技术,实现进口替代,从过去微利到现在产销两旺。”徐冠巨介绍,目前传化集团的橡胶产品已出口20多个国家和地区。
  对于如何激发市场主体创新活力,创造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条件,徐冠巨提出以下建议,首先,各级政府在政策和资源上,推动企业从单纯模式创新大力转向科技创新,创造更多的原创性、突破性、颠覆性成果,向科技硬实力要效益、要品质、要品牌;其次,鼓励科研机构与优秀企业强强联合,为共建研发平台、共享科技成果提供政策和机制支持,加速科技成果在产业链中的转化;再次,发挥民营经济体制机制优势,进一步开放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科技行动和创新课题,共同促进战略性、基础性产业升级发展。
  呼吁加快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
  近年来,诸多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陆续出台。2月21日,司法部部长贺荣在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座谈会上表示,民营经济促进法的起草工作已经启动。“目前国有企业有《企业国有资产法》,外商投资企业有统一的《外商投资法》,而作为最普遍的企业形态和市场经济主体——民营企业却至今没有一部促进和保障的法律。现有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保护层级较低,作用偏弱。”徐冠巨表示。
  南都记者了解,去年全国两会期间,徐冠巨就曾呼吁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法”,今年他又带来了关于加快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建议。徐冠巨建议,将“民营经济促进法”列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将宪法确定的鼓励、支持和引导民营经济发展的宪法原则加以细化;把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执法公正司法等民营企业核心关切问题加以法律规定;把规范和引导民营经济和民营资本健康发展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从而形成国有、民营、外资等各种所有制经济主体平等保护的完整的法律体系。
  在徐冠巨看来,“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制定,既是用法治的方式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需要,也是稳定民营经济发展的预期、振奋民营企业家的信心、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需要。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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