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建言丨全国政协委员洪明基:遏制恶意索赔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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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建言丨全国政协委员洪明基:遏制恶意索赔行为
2024-03-06 21:27:00
职业打假人自出现以来,对于增强消费者权利意识,运用惩罚性赔偿机制打击生产经营者的违法侵权行为产生了一定积极作用。但同时,市场上也出现了公司化运作 “知假买假”与“主动造假”的恶意索赔行为,这严重扰乱了市场经营秩序、增加了企业经营负担、强占行政司法资源、败坏社会风气。
  据中国连锁经营协会调查统计,2023年11家连锁零售和餐饮企业、1家前置仓线上平台以及2家外卖平台全渠道共统计到73万起恶意投诉。其中以食品质量安全为由的恶意投诉为22万起,赔付金额超7000万元,平台监测到的恶意索赔用户数量达到2.4万个。此外,来自12315、北京12345“接诉即办”等政府渠道反馈以职业索赔投诉案件达1.4万件。
  全国政协委员、合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洪明基指出,“知假买假”与“主动造假”的恶意索赔行为存在四个特点:
  首先是团伙化、职业化。针对相同或同类市场主体,或连锁企业的不同门店,采取团队分工合作形式,短时间内大范围、重复性的知假买假行为,大部分已形成商业化、公司化运作模式。
  其次是造假构陷企业违法。通过私藏、夹带过期食品、伪造或者抹去标签内容、利用新技术合成商品异常图片等非正常手段伪造商品异常情况进行投诉索赔,利用受害企业担心声誉受损,“破财免灾”心理,及举证难、周期长等弱项,以自媒体曝光威胁等方式反复获得不合理赔偿。
  再次是小额多频索赔。深谙各项法律法规,采取分单分次结算,避免行政部门适用“超出正常生活需要”进行判罚;单次索赔金额较少,避免金额重大构成敲诈勒索。
  最后是营造灰色产业。通过师徒传帮带、培训产出一条龙、开设专业咨询公司等方式,分享教程、传授经验,形成黑灰产业链。青少年、在校学生及其他普通消费者不断加入恶意索赔团队,对社会风气产生不良影响。
  对此,洪明基提出四项建议:
  首先,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管局与美团外卖平台针对虚构事实进行恶意索赔的行为,建立了将涉嫌违法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处理的协同治理机制。2023年,警方破获多起恶意索赔案件,抓捕40余人,累计帮助商户挽回经济损失2400万元。山东省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处置职业索赔举报行为暂行规定》,明确规定了恶意索赔的具体情形。建议国家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的同时,立法层面制定全国统一的恶意索赔行为判定标准。
  其次,国家立法明确恶意索赔行为认定标准。建议通过国家层面立法形式,明确恶意索赔行为人的法律地位,设立恶意索赔行为的判定标准,与正常消费维权进行有效区分。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中规定的惩罚性赔偿,建议出台相关实施细则,明确符合惩罚性赔偿的必要要素,减少裁量空间,为控制恶意索赔行为人滥用“惩罚性赔偿”提供法律解释。
  再次,优化消费投诉举报处置机制。建议司法机关与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出台优化投诉举报处理机制的指导意见,对认定为恶意投诉举报行为的不予受理,已受理的则终止调解并告知相关人。鼓励市场主体及时向辖区信访、市场监管部门共享恶意投诉举报人信息,如全国12315、12345等政府投诉平台可比对共享信息,减少非正常投诉占用行政资源和考评指标。
  最后,行业共享恶意投诉举报异常用户名录。建议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及相关行业组织,依据恶意投诉举报行为判定标准,汇集各企业反馈的职业索赔人员名录及案件,定期通报行政、司法、信访、信用管理等部门,防范滥用投诉举报诉讼权利,增加职业索赔行为人信用监管信息。
(文章来源:中国经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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