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财务造假触碰的是资本市场的底线 将构建打击财务造假的综合惩防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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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财务造假触碰的是资本市场的底线 将构建打击财务造假的综合惩防体系
2024-03-15 18:12:00
3月15日,国新办举行解读强监管防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有关政策新闻发布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李超介绍,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有关工作部署,证监会会同有关方面,经过认真调查研究,听取各方意见,制定出台了四个文件。
  记者注意到,这四个文件分别是《关于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试行)》《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和公募基金监管加快推进建设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的意见(试行)》以及《关于落实政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标准全面加强证监会系统自身建设的意见》。
  全面从严加强对企业发行上市活动的监管
  李超介绍,《关于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试行)》着眼于从源头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全面从严加强对企业发行上市活动的监管,压紧压实发行监管全链条各相关方责任,共包括8项政策措施。主要是:严把拟上市企业申报质量、严禁以圈钱为目的盲目谋求上市、过度融资,对财务造假、虚假陈述、粉饰包装等行为,及时依法严肃追责。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建立常态化滚动式现场监管机制。突出交易所审核主体责任,严密关注拟上市企业是否存在上市前突击“清仓式”分红等相关情形,从严监管高价超募。综合考虑二级市场承受能力,实施新股发行必要的调节。大幅提高对拟上市企业的随机抽查比例和加大问题导向的现场检查力度。研究提高上市标准,从严审核未盈利企业。加强拟上市公司股东的“穿透式”监管,防止违法违规“造富”。健全全链条监督问责机制,上市委委员和审核注册人员存在重大过失、违反廉政纪律的,终身追究党纪政务责任。
  《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着眼于推动上市公司提升投资价值和加强投资者保护,围绕打击财务造假、严格规范减持、加大分红监管、加强市值管理等各方关注的重点问题提出了18项措施。主要包括:推动构建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体系,提高“穿透式”监管能力,努力实现业绩穿透、数据真实。将减持与上市公司破净、破发、分红等适当挂钩。责令违规主体购回违规减持的股份并上缴价差。加强现金分红监管,增强投资者回报。压实上市公司市值管理主体责任,推动优质上市公司积极开展股份回购。
  《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和公募基金监管加快推进建设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的意见(试行)》聚焦于校正行业机构定位、促进其功能发挥、提升专业服务能力和监管效能。共包括25项政策举措,主要是:督促行业机构端正经营理念,把功能性放在首要位置,切实履行信义义务,完善利益冲突防范机制,严厉打击股东和实控人侵害机构及投资者利益的不法行为。坚决纠治拜金主义、奢靡享乐、急功近利、炫富等不良风气。切实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和廉洁从业监管。配合相关主管部门持续完善行业机构的薪酬管理制度。大力发展权益类基金,强化公募基金投研核心能力建设,提升对投资者的服务能力。加强股东、业务的准入管理,完善高管人员任职条件和相关制度。同时,坚持机构罚和个人罚、经济罚和资格罚、监管问责和自律惩戒并重,促进行业机构提升自身能力。
  构建打击财务造假的综合惩防体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司司长郭瑞明表示,财务造假触碰的是资本市场的底线,必须坚决打击。对于这点,证监会态度是非常坚决的。下一步,将会同各地区各部门增强合力,构建打击财务造假的综合惩防体系,具体主要是几个方面:
  首先是重点打击五类行为。一是长期系统性造假和第三方配合造假,对于造假的策划者、协助者,都要严肃追责,坚决破除造假“生态圈”。二是欺诈发行股票债券行为。要坚决把造假者挡在资本市场门外,混进来的要坚决清除。三是滥用会计政策、会计估计,随意调节利润的财务“洗澡”行为。四是通过融资性贸易、“空转”“走单”进行造假的行为。五是在侵占上市公司利益、掏空上市公司过程中伴随的一系列造假行为。
  二是全方位立体式追责。除了行政处罚,还要综合运用多种惩戒手段。刑事方面,要用好公安、检察机关派驻证监会的体制优势,联合查处一批典型恶性案件。民事方面,先行赔付、支持诉讼、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等制度可以赔偿投资者损失,大幅提高违法成本,将推出更多案例落地。对于主要责任人,坚决市场禁入。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标准的,坚决退市。
  三是强化公司内控防线建设。上市公司内部有效的内控体系是防止系统性财务舞弊非常重要的基础,所以重点是压实公司董事会,特别是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在反舞弊方面的职能,发挥公司治理内部制衡的作用。同时鼓励内部人举报,研究提高举报奖励金额。
  最后是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的责任,对于丧失职业操守、串通舞弊的中介机构,坚决从重处罚,坚决适用禁业罚等硬措施,同时要督促审计评估机构及时发现、主动报告他们发现的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线索,对于主动报告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样做的目的是让造假者无处藏身。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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