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提醒就自动续费?号称“5亿用户”的企查查为何投诉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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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提醒就自动续费?号称“5亿用户”的企查查为何投诉不断
2024-03-15 18:16:00
近年来,商业查询平台正在成为很多人遴选商业伙伴、寻找靠谱工作单位、选择投资标的、获取企业信息的好帮手。然而,在为用户提供服务的同时,这些平台自身也成了被投诉甚至被起诉的对象。
  南都记者留意到,在黑猫投诉平台上,涉及“企查查”的搜索结果达3360条,其中与“自动扣款”“自动续费”有关的投诉最多,其次还有“虚假宣传”“二次付费”等问题。此外,裁判文书网还披露,企查查曾因泄露隐私、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被起诉。
  企查查官网显示,它是企查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一款企业信用查询工具,主要为用户提供快速查询企业工商信息、法院判决信息、关联企业信息、法律诉讼、失信信息、被执行人信息、知识产权信息、公司新闻、企业年报等服务。2023年底,自称“超5亿用户都在查”的企查查上市辅导备案获江苏证监局受理,IPO进程正式启动。
  目前,国内商业大数据C端市场已基本形成“三查一信”的局面——头部企业为企查查、天眼查、爱企查和启信宝。但由于核心功能趋近,在裁判文书网、各政府、部门网站等官方公开信源的基础上,推出更多差异化、个性化信息成为了商业查询平台减少同质化竞争的重要途径,但如何在资本得利与法律红线的平衡木上走得更远,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自动续费成投诉重灾区
  互联网产品的自动续费问题由来已久,企查查的使用者似乎也不例外。
  2024年2月9日,有消费者表示,“企查查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给我自动续费并自动扣款”。2月21日,有用户称,2023年2月9日,该公司通过网页仅购买了一年的企查查会员,且页面登录手机号码和支付手机号码非同一个,现企查查服务升级,原有服务不能满足于公司现有的需求,本年度公司计划购买其他套餐,但是在2024年2月9日,在未经过本人允许的情况下,开通了自动续费连续包年的服务,且仍从原有支付宝账户扣款,我购买的时候并未显示自动续签,企查查没有尽到提醒的义务,违反消费者权益。
  南都记者翻阅企查查百余条投诉,其中约三成与自动续费问题相关。
  实际上,2021年3月1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曾明确规定,网络交易经营者采取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方式提供服务的,应当在消费者接受服务前和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日期前五日,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由消费者自主选择;在服务期间内,应当为消费者提供显著、简便的随时取消或者变更的选项,并不得收取不合理费用。
  从诸多投诉案例的描述来看,消费者皆表示并未收到明确提示,是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完成扣费。
  另在小红书平台,亦有消费者提到企查查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自动扣费,后通过客服退回。
  就此现象,南都记者联系了企查查,对方表示正在IPO静默期,不方便回复。在投诉平台,企查查曾表示“在此(续费后)期间不要使用会员相关权益,一旦使用则不支持退款”。未找到对于自动续费是否存在明显提示的解释或说明。
  企查查会员权益缩水同样是被投诉较多的问题。其中有多位消费者表示存在“企查查VIP会员未到期限制使用”“宣传时表示开会员可以不限次数查询,开通三年会员,使用了不到三个月,就被限制查询次数”“VIP会员续费后,原功能(司法大数据等)不能使用,需要进一步升级为SVIP”。
  对于最后一个问题,企查查在平台回复表示,“司法大数据功能前期让利体验,已于2023年8月功能调整为SVIP会员权益”。
  隐私权、名誉权边界如何保护?
  企查查等商业查询平台APP,核心数据来源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裁判文书网等公开渠道,但为了摆脱同质化竞争,往往会补充更多定制化信息,如企业联系方式、企业股东、高管个人信息等等。
  这些举措在给使用者带来便利的同时,容易触碰到隐私权、名誉权等红线。
  例如,有投诉者表示,企查查平台相关企业历史行政许可信息包含了自己的身份证完整号码,但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并未披露此信息,企查查该行为泄露了自己的隐私。
  另有企业家称,企查查在网站公示了该企业信息,且显示五条实际已经不存在的欠费信息,最早可追溯到21年1月,对于企业经营与评估完成严重影响。被投诉后,企查查主动删除了部分欠税信息,并称截至当时,存在2条欠税公告来源于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换句话说,企查查并未否认自己错误描述并传播该企业缴税情况的问题。
  2022年3月,佛山市臻裕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因与企查查存在名誉权纠纷,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企查查为此被冻结30万元银行存款,一年后被正式执行。
  此外,近年有多位自然人或企业以侵害名誉权、商标权为由对企查查提起诉讼,不过大都达成和解。
  值得一提的是,即便是转载裁判文书网等官方渠道公开信息,也存在法律红线。
  自然人刘某,曾因企查查网站公布的裁判文书中存在涉及自己的内容,将后者告上法庭。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相关案例的裁决意见,在刘某申请删除裁判文书公开信息,并向企查查公司提出申请拒绝公开相应信息之时,企查查公司应及时删除涉案裁判文书中涉及刘某个人信息的部分内容。在此案件中,企查查在收到诉讼材料后对刘某相关信息进行了删除或匿名化处理。
  商业快讯引来著作权纠纷
  除了企业信息查询外,为了提供更多信息、增加用户粘性,企查查还有着“商业快讯”版块。此版块内容主要由两部分组成。
  一是转载其他媒体的稿件、新闻;二是没有转载源的快讯。而第一种资讯,同样给企查查引来了官司。
  裁判文书网显示,2022年11月,企查查曾经被某知名媒体公司以“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起诉。简单来说,即该媒体记者创作的文章,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被企查查网站转载,侵害了公司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因此请求法院判令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等民事责任。
  无独有偶,2022年9月,另有一家浙江传媒公司,以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为由向企查查提起诉讼,后该案原告撤诉。
  南都记者就“商业快讯”栏目文章是否已经全部获得转载源授权、无转载源资讯是否为企查查自行采编等问题向企查查询问,不过与前述问题一样,未得到明确回复。
  同质化竞争与法律红线之辨
  南都记者采访发现,无论是自动续费、还是隐私权、名誉权、著作权问题,在被投诉或起诉后,企查查大都表现出良好的“认错”态度,进行了退款、处理或和解。
  而这种事前违法违规,事后快速妥协的现象,反映出单个案件违法违规成本低或收益高,无论是对社会环境还是企业自身的来看,并非良性发展之道。
  一方面,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健全与完善,灰色地带被压缩。
  今年两会,全国政协委员安庭就建议,针对互联网付费软件“自动续费”的乱象,应建立健全“退订服务”的统一行业标准,建立健全统一有效的用户反馈渠道,加大处罚不透明和欺诈性行为的力度以维护用户权益。
  2024年1月1日起实施的《深圳经济特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进一步规定,违规进行自动续费的,最高可能被处以50万元罚款。
  另一方面,企业需要进一步探寻健康、可持续的差异化竞争之路。
  逐利是企业无可厚非的本性,再加上企查查IPO之路已经开启,自然对靓丽的财务数据有着进一步追求。在这一过程中,如何在与同类企业竞争,挖掘更多赢利点的同时,保持初心,真正服务好“五亿用户”,更加重要。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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