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股东提议每股现金分红0.1元,收《问询函》后方大特钢调整分红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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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提议每股现金分红0.1元,收《问询函》后方大特钢调整分红方案
2024-04-03 07: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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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大特钢因账上趴着超60亿元现金,拟不进行2023年现金分红,被上交所问询一事或迎来转机。

  4月2日晚间,方大特钢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提议公司提高2023年度利润分配比例,提议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
image.png  方大特钢表示,公司董事会收到上述提议后,认为该提议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将上述提议形成具体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提议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据了解,3月16日,方大特钢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股票股利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上述消息发布后,引起市场广泛关注。3月29日,上交所向方大特钢下发了问询函,要求公司就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不分红等问题补充披露。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2月份,沪深交易所启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和“质量回报双提升”专项行动。3月15日,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其中提及要“加强现金分红监管,要求上市公司制定积极、稳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推动一年多次分红,增强投资者回报。”
  对于上市公司,不仅仅是通过现金分红回馈投资者,更需要的是要给投资者稳定可预期的分红。本次方大特钢控股股东提议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对于方大特钢10.69万户的投资者而言,虽然享受到了分红收益,但仍有不少投资者对此颇有微词。
image.png  另外一同公告的是股东大会延期公告,公司表示鉴于上述提议涉及到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调整,且需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决定延期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至4月16日。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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