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晚间,
家家悦(603708.SH)发布公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李新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李新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33号。
经查,李新担任
家家悦高管期间,其配偶林春丽于2021年4月21日至2024年3月18日期间存在将持有的公司股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卖出后六个月内买入的行为,累计买入12,500股,累计卖出12,900股。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构成短线交易。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山东证监局决定对李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李新应引以为戒,严格规范本人及近亲属的证券交易行为,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山东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
家家悦主营业务为超市连锁经营,公司主要产品是大卖场、综合超市、百货、专业店。截至4月8日收盘,
家家悦收跌1.51%,报10.43元/股,报66.58亿元。
(文章来源:读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