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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财智讯12月17日电,
同仁堂公告,近日网络有关于安徽哈博药业生产、北京
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经销的南极磷虾油产品及涉及“
同仁堂”品牌的报道。公司澄清称,未持有北京
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任何股权,该公司为控股股东
同仁堂集团下属企业,不属于公司下属子企业。公司强调,“
同仁堂”商标和字号由
同仁堂集团所有,公司及部分子公司经授权使用。公司专注于药品生产与销售,现有中成药均为自主生产,不存在委托第三方生产的情况。消费者可通过产品上的“
同仁堂双龙商标”及标注的生产单位识别公司产品。公司已就相关情况与
同仁堂集团沟通,共同维护品牌声誉。
(文章来源:南方财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