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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财智讯12月30日电,
中关村科技租赁(01601.HK)发布须予披露交易公告,于2025年12月26日,公司作为出租人与承租人惠州市宝明精工有限公司订立融资租赁协议II,据此,公司拟以人民币3200万元购入承租人自有背光源生产设备,并将该资产租回给承租人,租赁期为24个月,总租赁款项约为人民币3370万元,包括融资租赁本金人民币3200万元及融资租赁利息收入(含增值税)约人民币170万元。此前,公司已于2025年6月25日与同一承租人订立融资租赁协议I,转让价款为人民币4900万元。由于该等交易在12个月内进行,根据上市规则第14.22条,须作为一系列交易合并计算,合并后的最高适用百分比率高于5%但低于25%,构成须予披露交易。两项交易合计转让价款为人民币8100万元,均以公司一般营运资金及内部资源拨付。承租人控股股东就两笔交易项下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董事会认为交易条款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文章来源:南方财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