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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财经1月7日电,
宝泰隆(601011.SH)于2026年1月6日发布公告称,其控股股东
宝泰隆集团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黑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因未能完成前期股份增持承诺而被责令改正。根据公告,
宝泰隆集团曾承诺自2024年6月21日起12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2000万至4000万股,但截至监管检查时仅增持1000.18万股,未达到承诺下限,构成违反承诺行为。黑龙江证监局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相关规定,对
宝泰隆集团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此行为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宝泰隆集团需在收到决定书后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并尽快履行承诺义务。
(文章来源:南方财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