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2月1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批复,核准陈海强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的任职资格。
根据批复,
浙商银行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监管规定,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到任情况。
2025年11月17日,
浙商银行公告称,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决定,陈海强同志任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提名陈海强同志任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公开资料显示,陈海强1974年10月出生,曾任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副主任科员,
招商银行宁波北仑分理处副主任(主持工作)、宁波北仑支行行长、宁波分行党委委员、行长助理、副行长,
浙商银行宁波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浙商银行行长助理兼杭州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浙商银行首席风险官,
浙商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浙商银行是十二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于2004年8月18日正式开业,总部设在浙江杭州,系全国第13家“A+H”上市银行。
2025年三季报显示,截至报告期末,
浙商银行资产总额3.39万亿元,比上年末增加634.73亿元,增长1.91%。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489.31亿元,实现归母净利润116.68亿元。
(文章来源:大河财立方)